1、基坑工程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基坑工程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编制依据: .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2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2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2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 202187 号文件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2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21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2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21 1. 基坑工程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基坑
2、工程安全隐患产生的危害及危险源辨识:建筑基坑工 程从地质勘查开始必须详细了解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 周边环境、地下设施,根据结构设计对基础的埋深采取边坡 稳定的具体措施,包括有自然放坡和边坡支护。考虑支护结 构类型及使用年限、施工季节等因素,对建筑基坑会产生的 危险源进行识别、分析。 基坑边坡坍塌:主要指基坑壁的失稳坍塌,经常发生在基 坑土方开挖过程、支护过程中或由于基坑土方完成后边坡上 部增加的不可控荷载而产生边坡坍塌,导致邻近建(构)筑 物、 设施的倒塌、 倾斜, 造成施工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1.1 基坑坍塌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1.1.1 安全隐患:地质勘查不详细,未深度了解掌握
3、实地地 质土层及水文资料,在基坑边坡设计中确定的自然放坡或支 护结构类型不合理。 治理措施:基坑开挖前必须具备完整的地质勘查报告资料, 依据岩土地质勘察报告给定的岩土物理指标、水文地质指标 为依据,在基坑开挖前应进行边坡稳定计算,以地勘报告提 供的滑移参数,对基坑自然放坡有困难的部位应进行支护设 计和施工。 1.1.2 安全隐患:基坑土方开挖作业前,建设单位未能提 供周边地下设施详细资料或无基础设施资料,项目经理部未 对基坑所在开挖地基坑周边地上、 地下情况进行走访、 调查。 对基坑周边邻近建 (构) 筑物的基础埋深、 地下各种管线 (沟) 的分布现状、埋深及距基坑的距离了解不清,或根本就不了
4、 解,对基坑所在开挖地的地勘报告未认真,不了解当地的岩 土地质、地下水等情况。 治理措施: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要求, 对拟建工程周边地下、地上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清楚基坑周 边邻建 (构) 筑物的基础埋深、 地下的各类管线的分布现状、 埋深,及距基坑的距离。该拟建工程的地勘报告,了解当地 的岩土地质、地下水等情况。 1.1.3 安全隐患: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作业前,施工单位 未编制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专项方案,或编制的基坑土方开 挖专项方案没有针对性。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边坡坡度 稳定性未计算,需做支护的工程未进行边坡支护专项设计和 图纸审查。 治理措施:深基坑土方开挖、支护前施工单
5、位应针对施工 现场周边环境、岩土地质、地下管线、地下水等情况,编制 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场地狭小时,采用锚拉式结 构、支撑式结构、支护桩结构、地下连续墙结构时,支护结 构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计算,完成施工图绘制,设 计单位审核后报审图办审定,通过报审后编制边坡支护专项 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评审。 施工场地满足基坑侧壁放坡条件开挖的,采用经计算满足 坡度要求的基坑放坡开挖。基坑深度较大时,可依据专项方 案采用放坡加退台的施工方法对基坑进行开挖;专项方案中 对验算边坡的滑动稳定性,边坡的圆弧滑动稳定安全系数取 值 Ks1.3,根据基坑等级按 JGJ311-202
6、1 规范确定安全系 数。 1.1.4 安全隐患: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作业前,施工单位 未认真对基坑土方开挖专项方案做针对性的危险源辨识分 析,制定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治理措施: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作业前,施工单位针对基 坑工程及基坑支护辨识的危险源制定相应对症的预防及应 急措施。 1.1.5 安全隐患:在基坑开挖及支护过程中,对边坡变形 安全监测工作未落实,监测点的设置和监测方法与方案不符, 达到变形预警值时不上报、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 施。 治理措施:根据基坑部位的周边环境条件、土层性状、基 坑深度等不同时,可在不同部位依据设计和专项方案采取不 同的支护形式。 支护结构可采用上、 下部
7、不同结构类型组合。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支护结构形式时,其结合处应考虑相邻 支护结构的相互影响,并有可靠的过渡连接措施,过程中加 强验收工作。在基坑周边设置监测点及被监测点,监测点不 应受土方开挖及基坑壁变形的影响。 1.1.6 安全隐患:在基坑工程开挖施工过程中坡度不正确, 支护桩自由高度超出设计图纸要求,锚杆锚索的锚固长度达 不到要求,孔道注浆密实度检测不合格或未进行检测,基坑 边坡滑移线上部重车行走或堆放大量工具材料。 治理措施:基坑工程开挖施工过程中应对基坑坡度检查设 置专人负责。对采用支护桩支护的基坑,支护桩施工严格按 设计图纸施工,并设置技术人员专职负责施工。锚杆不宜用 在软土层和高
8、水位的碎石土、砂土层中;锚杆的有效锚固长 度不满足时应及时请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支护结构上 部采用土钉墙或放坡、下部采用支挡式结构时,在专项方案 设计中上部土钉墙应验算滑动稳定性安全系数应取二级,且 Ks1.3,土钉承载力安全系数应取二级,且 Ks1.61,上 部采用自然放坡时应验算边坡的滑动稳定性,边坡的圆弧滑 动稳定安全系数 Ks1.3。放坡坡面应设置防雨水保护层。 1.1.7 安全隐患:对地勘报告中反映有地下水及地下水位 超过基底标高的深基坑施工中无降水方案和措施,或降水方 案(不明地下水情况)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造成基坑积水。 治理措施:基坑开挖施工前,地勘报告,详细了解地下水 及季
9、节性来水情况,基坑开挖施工前先应进行降水施工,降 水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降水应降至作业面以下至少 500mm。 1.1.8 安全隐患:基坑(槽)土方开挖方法未正确执行基 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无分段分层控制边坡坡度的具体 技术措施,基坑侧壁放坡系数不能满足专项方案中基坑侧壁 的稳定计算要求。 治理措施:基坑土方施工应根据基坑深度进行分层、分段 开挖,并依据开挖深度有基坑边坡坡度的控制措施(可采用 撒灰线的方法控制) 。使基坑侧壁放坡系数满足专项方案的 稳定计算要求后,在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并有基坑边坡坡 度的控制措施。 1.1.9 安全隐患:基坑(槽)侧壁的周边存在原有建筑物 的管线(沟
10、) 、市政管线(沟) ,管线(沟)长期使用出现渗 漏、管沟内存有积水;地下支埋式给、排水管线存在变形渗 漏。 治理措施: 基坑工程施工前, 应对其周边的各种管线 (沟) , 进行检查摸底,管沟内存有积水的应先排水。应首先制定对 管线的稳固措施,施工时依据方案对管线进行改线或加固处 理后,再对基坑进行土方开挖。土方开挖时应设置专人对开 挖土进行观察,特别是各种管线的埋深部位土方的湿度(含 水量)变化。湿度突然变化较大时,就应查清周边管线是否 存在渗漏水的情况。施工中应有排水的具体措施。 1.1.10 安全隐患:基坑(槽)在开挖过程中出现与地勘报 告资料不符的局部范围侧壁为松散杂填土、侧壁土质粘结
11、性 能较差时,未及时制定安全措施,施工现场狭小,基坑侧壁 放坡系数不能满足基坑侧壁的稳定要求。未按规定要求采取 支护方案。 治理措施:基坑(槽)在开挖过程中出现与地勘报告资料 不符时,局部范围侧壁为松散杂填土、侧壁土质粘结性能较 差, 应与建设单位、 原地勘单位联系, 取得地勘的技术支持, 并依据实际土质情况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狭小, 基坑侧壁放坡系数不能满足基坑侧壁的稳定要求时,应采用 基坑侧壁的支护措施,满足基坑侧壁的稳定要求。 1.1.11 安全隐患:基坑(槽)邻近有水源(水塘)或地下 水位较高,开挖及支护过程中使用的降水方法与专项方案不 符,或降水设备不足。 治理措施:基坑开
12、挖施工前,学.地勘报告,详细了解地下 来水情况,针对地下水编制降水专项施工方案,在专项方案 中应先制定有效降水方式方法。计算降水量,配备足够的降 水设备。施工时首先查明来水方向,尽量在来水上游进行隔 水、断水,采用有效降水方式方法,控制地下水位到基底以 下 0.5m 后,再进行基坑土方开挖作业。 1.1.12 安全隐患:基坑的周边未按专项方案设置挡水措施, 产生地表水(雨水、现场用水)流入基坑,对基坑自然放坡 的边坡表面未采取有效的防雨水保护措施,水的渗漏使基坑 (槽)侧壁土的承载力下降;土钉支护、浅层设置的预应力 锚杆出现锚固摩擦力失效或承载力严重下降。 治理措施:详细了解季节性来水情况,针
13、对季节性来水编 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地表水应在基坑四周 1.5m 左右设置 挡水坎,并附加导流措施,使地表水顺畅排走。 1.1.13 安全隐患:基坑(槽)邻近有建设工程在施工,包 括打桩、基坑开挖降水施工影响基坑侧壁支护的安全。 治理措施:针对邻近工程打桩、基坑开挖降水施工影响, 应对基坑侧壁进行支、防护措施,在基坑四周 1.5m 左右设 置挡水坎,并附加导流措施。 1.1.14 安全隐患:基坑(槽)专项方案中对周边距离规定 的范围内进行超负荷的堆载,加大基坑边坡侧壁的侧压力, 造成边坡变形。 治理措施:基坑土方开挖施工时,应禁止在基坑侧壁计算 滑移线内进行超负荷的堆载。严格依据专项施工方案执
14、行。 1.1.15 安全隐患:基坑(槽)专项方案中对边坡侧壁规定 距离范围内出现振动荷载和重型车辆通行。 治理措施:基坑土方开挖施工时,应禁止在基坑侧壁周边 计算滑移线内设置车辆拉运土方道路,严格依据专项施工方 案执行。 1.1.16 安全隐患:基坑侧壁支护桩的埋深不够、锚拉结构 的应力不够(锚杆水平间距不满足设计要求) 、锚杆的预埋 位置不正确、锚杆的有效锚固长度不够,导致基坑侧壁支护 结构的失效等。 治理措施:基坑侧壁支护桩的埋深施工应设置专业技术人 员负责施工,并有埋深检测记录,不满足设计要求不得进行 下道工序的施工。 基坑壁采用锚杆支护时, 锚杆的预埋位置、 锚杆的有效锚固长度严格执行
15、专项方案,锚杆的水平间距、 竖向间距必须自上而下排设,最下部的竖向间距不得大于设 计要求。采用预应力锚杆时,根据群锚效应,对锚杆抗拔承 载力不得进行折减或改变相邻锚杆的倾角。应采用孔底注浆 施工,严禁采用孔口重力式注浆。 1.1.17 安全隐患:基坑(槽)土方开挖的顺序、路线、分 层厚度等方法与基坑支护设计施工不衔接,技术要求不一致。 治理措施:基坑(槽)土方开挖施工单位的土方开挖顺序、 路线、分层厚度等应与支护施工单位做技术质量验收交接, 分层厚度严格按专项方案规定执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 工序。 1.1.18 安全隐患:基坑(槽)侧壁为杂填土、侧壁土质性 能较差,施工现场狭小,基坑侧壁放
16、坡系数不能满足基坑侧 壁的稳定要求时,临时采用支撑对基坑(槽)进行固壁,未 制定有效的安全的方案和稳定计算,固壁的形式、方法不正 确。 治理措施:临时采用支撑对基坑(槽)进行固壁,应编制 临时支撑基坑(槽)固壁安全技术方案,并进行基坑侧壁的 稳定计算。满足要求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1.1.19 安全隐患:随意改变审图机构通过的基坑支护设计 图纸方案,随意对基坑(槽)加深、扩大及改变使用条件。 治理措施:严格执行基坑支护设计图纸方案及专项施工方 案要求,对需要加深、扩大的基坑(槽)应重新进行设计计 算,重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评审论证,满足施工 要求时,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1.1.20
17、安全隐患:采用土钉锚杆支护时,土钉的有效锚固 长度不够。由于岩土的类别的不同土钉的挤压施工无法满足 土钉的有效锚固长度。 治理措施:土钉的有效锚固长度不够,应与原设计单位联 系, 计算能否满足基坑侧壁的稳定要求。 不满足稳定要求时, 应重新设计,重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评审论证, 满足施工要求时,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1.1.21 安全隐患:深基坑边坡采用截水帷幕的施工中或完 成后出现严重渗漏水。 治理措施:深基坑边坡采用截水帷幕的施工中或完成后出 现严重渗漏水时,应停止基坑的开挖施工。查找渗漏原因, 找其漏点,对其进行截水帷幕堵渗漏。 1.1.22 安全隐患:基坑侧壁内支撑因各种原因失
18、效或支撑 发生连续破坏。 治理措施:基坑侧壁内支撑因失效或支撑发生连续破坏, 应停止基坑的开挖施工。查找原因,对基坑侧壁内支撑重新 支撑加固。 1.1.23 安全隐患:土钉支护、锚杆蠕变产生过大变形出现 的地面裂缝。 治理措施:安排专人(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侧壁进 行变形监测监控,基坑侧壁的变形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时或 基坑周边地面、建(构)筑物出现裂缝,或出现基坑、周边 建 (构) 筑物、 管线失稳破坏征兆时, 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撤离人员,待查清、排除险情后方可恢复施工作业。 1.1.24 安全隐患:基坑支护使用超过设计使用时间或越冬 积雪冻融渗水导致支护结构失效。 治理措施:基坑支护
19、使用超过设计使用时间或越冬积雪冻 融渗水导致支护结构失效的基坑支护,应在来年使用或复工 前,对基坑支护结构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有影响使用安 全的支护结构应进行加固或拆除重新支护。 1.1.25 安全隐患:基坑周边未按规范设置变形监测,对最 初出现的轻微沉降位移未采取应对措施。 治理措施:应安排专人(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进行 变形监测监控,基坑工程的变形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时、基 坑周边地面、道路、建(构)筑物出现裂缝,或出现基坑、 周边建(构)筑物、管线失稳破坏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施工 作业,撤离人员,待查清、排除险情后方可恢复施工作业。 1.1.26 安全隐患:基坑降水缺乏专人负责,备用电
20、源、备 用水泵不足,导致水位上涨侵泡边坡失稳。 治理措施:基坑降水应设置专人负责,依据地下水量配备 足够的合适水泵(扬程、功率、流量) ,抽水施工过程中应 设有备用电源,抽水施工过程中应保持不间断的抽水,避免 选用不合适的水泵,抽抽停停,导致地下水位降降涨涨,造 成边坡失稳。 1.1.27 安全隐患:雨期开挖或雨水冲刷边坡,未采取表面 硬化或覆盖措施。 治理措施:雨期基坑开挖工程,应依据土质情况对基坑侧 壁进行覆盖,覆盖至基坑上口周边 1.5m 左右,防止雨水对 边坡冲刷,并在距基坑上口周边 1.5m 左右处设置挡水坎。 1.1.28 安全隐患:临近基坑的房屋由于基础底标高高于新 开挖基坑,基
21、础变形后对基坑边坡造成失稳。 治理措施:基坑邻近有建(构)筑物且基础标高高于新开 挖基坑基底时,应先对建(构)筑物进行基础拖换加固,防 止建(构)筑物发生侧向倾斜、位移、倒塌。对建(构)筑 物进行加固方案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对有房屋侧的 基坑侧壁坡度进行支护加固,支护加固的依据应经设计计算, 使基坑侧壁满足稳定要求,并对基坑侧壁、房屋进行监测监 控。 1.1.29 安全隐患:深基坑开挖过程中,运输土方的坡道宽 度及两侧坡度不满足专项方案的要求。 治理措施:深基坑开挖过程中,运输土方的坡道宽度及两 侧坡度不满足专项方案的要求时,应对坡道宽度及两侧坡度 进行支护加固,支护加固的依据应经设计计
22、算满足稳定要求。 要求坡道路面坚固密实。 1.1.30 安全隐患:干作业挖孔桩采用人工挖孔时,无专项 施工方案,已出现塌孔、缺氧、硫化氢有毒气体等。 治理措施:干作业挖孔桩采用人工挖孔时应在专项施工方 案(孔深超过 16m 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专家论证)中提出有 针对性的安全保护措施。人工挖孔必须竖向分段设置可靠的 孔壁支护措施,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 10m 时,应有专门向桩 孔内送风设备,送风量不应少于 25L/s。 桩孔内必须设置合格的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不得使用 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孔壁上下。 人工挖孔桩每个孔口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和密目网,护栏 高度不应小于 0.8m。护栏应封闭,防止向
23、桩孔内掉物。 1.1.31 安全隐患:机械成孔施工方案无针对性,对成孔周 边、岩土地质、地下水等情况不清楚,施工中已出现塌孔及 周边紧邻建(构)筑物基础扰动、位移,使紧邻建(构)筑 物倾斜及倒塌。 治理措施:紧邻建(构)筑物的软土基坑土方开挖前宜采 用振冲碎石桩、水泥搅拌桩、旋喷注浆、注浆等措施对土体 进行加固, 要有专项设计图和方案, 并应进行加固质量检测, 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土方开挖。 软土基坑内进行工程桩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分区隔排、间隔 跳桩施工,减少对土的集中扰动;应缩短临近基坑侧壁工程 桩混凝土的凝固时间。 2. 基坑工程施工高处坠落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高空坠落:主要存在于基坑侧壁顶
24、部以及上、下基坑的通 道上,造成的相关施工人员或周转材料及其他东西坠入基坑 内,使相关施工人员遭受伤害。 2.1 高空坠落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2.1.1 安全隐患:基坑侧壁周边没有按专项方案设置围挡 封闭,或围挡封闭不牢,围挡封闭有疏漏处,围挡封闭与基 坑边缘间距太近,无设置挡脚板。 治理措施:在基坑周边依据专项方案要求采用48.33.6mm 钢管对基坑进行围挡封闭。 围挡封闭应牢靠稳固, 验收合格, 在围挡下部必须设置连续的满足规范要求高度的挡脚板。 2.1.2 安全隐患:基坑无搭设或搭设不合格的上、下人通 道,搭设完成后未进行验收投入使用,栏杆间距及密目网不 完善,下部未设挡脚板。上下通
25、道底板未与支撑杆件固定或 固定不牢。 治理措施:搭设上、下基坑的通道,上、下基坑通道搭设 应牢固,高宽比满足专项方案要求且不宜大于 2,通道架体 应搭设固定的斜抛撑,并在通道两侧进行围挡防护、设置 180mm 高的挡脚板。上下通道底板固定牢固。通道口要设开 启的防护门,专人管理。 2.1.3 安全隐患:上、下人通道搭设坡度或踏步宽度高度 不符合方案要求,通道底板未设置防滑条、或防滑条间距过 大,防滑条固定不牢。 治理措施:安装照明亮度能够满足施工现场夜间照明要求 的照明灯具,通道上不得堆放材料和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2.1.4 安全隐患:上、下通道未搭设栏杆扶手,栏杆高度 未达到专项方案设计标
26、准。 治理措施:上下人通道严格执行专项方案的要求,在距通 道板面 900mm 处搭设上下扶手栏杆。上下人通道口应设置防 护门,专人管理夜间上锁。 2.1.5 安全隐患:夜间施工现场照明亮度不能够满足夜间 施工要求,通道不畅。 治理措施:基坑四周在建项目必须搭设水平防护棚和竖向 防护网。并设置 180mm 高的挡脚板。在基坑四周安装夜间施 工现场照明灯, 其亮度满足夜间施工要求。 施工通道应通畅。 2.1.6 安全隐患:基坑四周封闭栏杆或密目网安装不牢固, 大风过后未能及时修复,上下人通道口未设置防护门,夜间 四周未设置红灯警示。 治理措施:基坑四周封闭栏杆安装应牢固,基坑四周临边 不得站人,检
27、查人员不得在封闭栏杆内行走,不得站在栏杆 上向内探看,基坑上口周边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夜间基坑 四周设置红灯警示。 2.1.7 安全隐患:基坑边搭设平台不牢固,作业人员未按 要求使用安全带。 治理措施:四周及纵横通道搭设必须牢固,连续封闭,基 坑边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背挂使用安全带。 2.1.8 安全隐患:进行土钉支护时操作架搭设不牢固,操 作人员未挂安全带。 治理措施:土钉支护时操作架搭设应牢固。操作架高宽大 时应加设斜撑,并在操作架上设置安全带挂设处。操作架上 的操作人员应正确背挂使用安全带。 2.1.9 安全隐患:距原建筑物较近时,坑边上部未搭设水 平防护棚。 治理措施:距原建筑物较近时,
28、在原建筑物较近处进行封 闭,禁止人员在次通行,坑边上部搭设水平防护棚。 3. 基坑施工物体打击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物体打击:主要指基坑垮塌时、高坠物体对基坑内施工作 业人员的打击伤害。 3.1 物体打击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3.1.1 安全隐患:在基坑施工中因边坡垮塌或上部坠物对 施工作业人员造成的打击和伤害。 治理措施:依据专项方案要求,在基坑周边规定范围内采 用48.33.6mm 钢管对基坑上部进行围挡封闭,围挡封闭应 牢靠,在围挡下部必须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挡脚板,防止有 物体坠入基坑内。 3.1.2 安全隐患:基坑侧壁周边未设置围挡封闭,围挡封 闭不牢,或围挡封闭有疏漏处,围挡封闭与基坑
29、边缘间距太 近,未设置挡脚板或挡脚板不牢固,使周转材料或其他物体 坠落造成对基坑内施工作业人员的伤害。 治理措施:依据专项方案要求在基坑周边规定范围内采用 48.33.6mm 钢管对基坑上部进行围挡封闭,围挡封闭应牢 靠,在围挡下部必须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挡脚板,防止有物 体坠入基坑内。 基坑内有施工人员是必须佩戴安全帽,上部必须设专人巡 视检查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在基坑周边活动。 3.1.3 安全隐患:基坑上、下通道未做周边防护、未设挡 脚板或挡脚板不牢固,使周转材料或其他物体坠落造成对基 坑内施工作业人员的伤害。 治理措施:上下人通道严格执行专项方案的要求,在距通 道板面 900mm 处搭设上
30、下扶手栏杆,并在其下部设置 180mm 高的挡脚板。上下人通道上不得堆放材料和杂物,保持通道 畅通,上下通道口应设置防护门,专人管理,夜间上锁。上 下通道应安装照明亮度能够满足施工现场夜间照明要求的 照明灯具。 3.1.4 安全隐患:夜间施工现场照明亮度不能够满足夜间 施工要求。临近建筑高空坠物,防护不到位。 治理措施:在基坑四周安装夜间施工现场照明灯,其亮度 满足夜间施工要求。夜间四周设置红灯警示。基坑上口四周 在建项目必须搭设水平防护棚和竖向防护网,并设置 180mm 高的挡脚板。施工通道应通畅。 3.1.5 安全隐患:基坑四周有在建工程施工,临边未搭设 水平防护棚和竖向防护网。四周建筑有
31、安装不牢固的悬挂物 品。 治理措施:在基坑四周有在建工程侧施工通道上搭设水平 双层防护棚,并在明显处悬挂警示牌提醒通过行人。与在建 工程施工方进行信息沟通,警示提醒在建工程施工方,基坑 正在施工,注意安全。 3.1.6 安全隐患:塔吊运送材料绑扎不牢固脱落,对基坑 内作业人员造成伤害。 治理措施:塔吊运送材料绑扎应牢固,塔吊作业必须配备 起吊信号工。每次起吊作业前,信号工应观察周边环境,确 定无安全隐患时,指挥起吊,吊运范围下部不得站人。 3.1.7 安全隐患:基坑封闭栏杆内堆放材料,封闭栏杆安 装不牢固造成高处下滑。 治理措施:严禁在基坑上口周边的封闭栏杆内堆放材料。 3.1.8 安全隐患:
32、在土钉支护钻孔及喷锚过程中,脚手架 体不牢固,施工人员未挂安全带。 治理措施:土钉支护钻孔及喷锚过程中,采用的施工脚手 架体应搭设牢固,架体较高时应在架体上增设斜抛撑来增加 架体的稳定性。作业人员在架体上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安全 带。 3.1.9 安全隐患:特殊天气如大风时,上部物件落下对下 部施工人员造成的伤害。 治理措施:大风天气(5 级及以上)应停止施工作业。 4. 基坑施工机械伤害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机械伤害:主要指在土方开挖、运输、钻孔及支护作业时, 机械对人员的伤害。 4.1 机械伤害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4.1.1 安全隐患: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操作 或酒后作业。 治理措
33、施: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对机械使 用过程进行正常的保养维护。学.机械操作规程,禁止违章 操作及酒后作业,机械施工作业设置专人管理。 4.1.2 安全隐患:基坑内配合机械作业人员违规、违章, 距离挖土机械的距离未超出挖土机械臂的作业半径。 治理措施:施工作业前,由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对机械操 作人员、配合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的交底。机械作业 前操作人员应对周边观察,确定无安全隐患时启动操作机械 作业。 4.1.3 安全隐患:多机作业时,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机 械下部人员通过。 治理措施: 多机作业时, 应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进行作业。 配合机械作业人员,距离挖掘机械的距离应超出挖掘机
34、械臂 的作业半径之外;机械操作人员应与配合机械作业人员设置 联系方式,挖掘机械作业转动大臂前,应鸣笛进行信息有效 传递。 4.1.4 安全隐患:基坑内运输土方的道路坡比过大,道路 边坡系数不满足车辆道路通行的稳定要求,造成运输土方车 辆直翻、侧翻。 治理措施:基坑内运输土方的道路坡比不应小于 16,道 路边坡系数 (10.7) 满足道路的稳定要求, 并应是原始土。 4.1.5 安全隐患:机械作业时,对后视镜的盲区(或死角) 观察不到,或机械操作人员未观察后视镜。 治理措施:机械作业时,启动前应观察后视镜,对后视镜 的盲区(或死角)观察不到,应鸣笛进行信息有效传递。配 合机械作业人员应在机械作业
35、半径之外进行工作。 4.1.6 安全隐患:不能对作业机械进行正常的使用保养, 使机械带病作业。 治理措施:机械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维修,杜绝机械带病作 业。 4.1.7 安全隐患:多台挖掘机同时作业,大臂旋转半径不 足,发生碰撞伤人。 治理措施:多台挖掘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相互的安全距 离进行作业。配合机械作业人员与挖掘机械的距离,应超出 挖掘机械臂的作业半径;机械操作人员应与配合机械作业人 员设置联系方式,挖掘机械作业转动大臂前,应鸣笛进行信 息有效传递。 4.1.8 安全隐患: 挖斗卸土时, 砸在运输车辆操作室上部, 造成司机受伤。运输车道未形成环路,运输车辆违反交通规 则。 治理措施:挖掘机
36、械作业人员应集中精力进行机械操作作 业,疲劳时应休息或换班,严禁操作人员疲劳作业。施工现 场应按交通规则要求布置运输车辆道路,并进行交底。设置 专人现场管理,并制作指示牌进行提醒。 4.1.9 安全隐患:夜间施工现场照明亮度不能够满足夜间 施工要求。 治理措施:按夜间施工现场照明亮度要求布置现场的照明 灯。 4.1.10 安全隐患:打桩钻机安装、作业、拆除时未按操作 规程。 治理措施: 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的要求, 遵守打桩钻机安装、 作业、拆除的操作规程。 4.1.11 安全隐患:锚杆钻孔或空压机喷浆时,未进行检查 和正常保养。 治理措施: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的要求,遵守锚杆钻孔或空 压机喷浆安装、
37、作业、拆除的操作规程。施工作业时所使用 的机械不能带病工作,作业前应对机械进行保养、维护。 5. 基坑施工触电伤害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触电伤害:基坑施工触电伤害,主要指夜间土方开挖、运 输土方施工、基坑支护及施工现场照明发生的触电伤害。 5.1 触电伤害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5.1.1 安全隐患:照明线路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失灵(损 坏)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开关箱体未做接零。 治理措施:照明线路应设置符合临时用电要求的开关箱, 开关箱内设置符合临时用电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并定时进行 检查,开关箱接零可靠。 5.1.2 安全隐患:照明线路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与照明线 路设备不匹配。 治理措施:照明线路
38、开关箱内应选用与照明线路设备匹配 的漏电保护器。 5.1.3 安全隐患:照明线路未做架空或埋地,随地乱拉、 乱布,线路接头未做正确的包扎防护。 治理措施:照明线路的敷设,在有车辆通过的道路处采用 穿钢管埋地敷设;其余地段可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架空敷 设时采用绝缘满足用电要求的材料作架空支撑,支撑架上采 用绝缘瓷子。线路接头的包扎防护应有防水要求。 5.1.4 安全隐患:照明灯具外壳未做接零保护。 治理措施:照明灯具的外壳按施工要求做接零保护。 5.1.5 安全隐患:未采用绝缘体架设照明灯具。 治理措施:照明灯具的架设应采用绝缘体架设。 5.1.6 安全隐患:未设置专人(持证电工)对临时照明电
39、进行管理。 治理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设置专业电气施工人员进 行管理, 电气施工作业应由专业电工 (持证电工) 进行操作。 电气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非电气人员不得进行电气 作业,电闸箱由专人管理上锁。 5.1.7 安全隐患:基坑支护采用的电动机械和工具未进行 一机一闸一漏电。 治理措施:采用支护的电动机械应是一机一闸一漏电,开 关箱壳体做接零保护。 5.1.8 安全隐患:基坑施工未编制机械用电、照明用电、 生活用电方案,缺少电气系统图设计。 治理措施:基坑工程施工前,应依据施工现场的用电量, 编制施工用电的专项施工方案。依据方案布置施工临时用电 照明灯、施工生产用电的线路。所使用的各类电箱应标识电 气系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