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酸菜鱼店投资协议书酸菜鱼店投资协议书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投资乙方,成为乙方股东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第一条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乙方预成立的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主营业务为:酸菜鱼。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名称为准,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 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行政登记备案为准。 第二条第二条 出资结构出资结构 (一)甲方出资 万元,持有公司 %的资金股。甲方于 年 3 月 3 日之前一次性足额将出资款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户名: ,卡号: ,
2、开户行: ) 。 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出资, 甲方不拥公司股份,不享受股东权利。 (二)追加出资 上述出资款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甲方有权不再出资,其股份比例稀释,按照实际出资占总投资款的比例计算甲方股份。 (三)投资款用途 甲方投资款应用于公司房屋租赁、装修、空调、电梯、水电气物业、人员工资、业务推广等公司开销。 第三条第三条 股权稀释股权稀释 如公司因引进新股东需要稀释股权的, 各股东的股权等比例稀释,为保障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应保障乙方的股权被稀释后的股权比例不低于 67%。 第四条第四条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乙方负责公司全部事务的运营和管理,甲方股份为资金
3、股,只提供资金,不参与、不干涉甲方的经营和管理等。 第五条第五条 表决权表决权 甲方不参与公司经营和管理,乙方拥有公司全部事务 100%的表决权和决策权以及一票否决权。 第六条第六条 财务及盈亏承担财务及盈亏承担 公司实行规范的财务制度,甲乙双方对公司收支皆享有知情权,但应遵守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财务数据外泄、复印、拍照、拷贝或者以其他方式带出财务室。 第七条第七条 股权分红约定股权分红约定 (一)分红规定(一)分红规定 1、每年阳历 01 月 10 日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及净利润情况,每年阳历 01 月 15 日发放分红。 2、分红周期:一年一次。 (二)分红界定
4、(二)分红界定 1、分红款应是公司的可分配净利润:即公司的全部营业额扣除场地租金、装修、水电气物业费、人员工资、法定税费、10%的法定资本公积金等成本后的剩余利润(具体以财务账目为准) 。 2、分红前,先留出分红金的 10%留作法定资本公积金。 3、每年分红之前对公司净利润进行考核,完成本年度最低净利润指标,各股东可分红,未完成净利润最低指标的,各股东不分红。 年 1 月 1 日年 12 月 31 日净利润最低指标为 100 万元 年 1 月 1 日年 12 月 31 日净利润最低指标为 120 万元 年 1 月 1 日年 12 月 31 日净利润最低指标为 150 万元 年 1 月 1 日年
5、 12 月 31 日净利润最低指标为 150 万元 年 1 月 1 日年 12 月 31 日净利润最低指标为 150 万元 年度净利润指标可由公司根据当年经济情况制定。 4、公司处于亏损或者不盈利状况时,各股东皆不享受分红。 第八条第八条 退出机制退出机制 (一)本协议项目在正式运营满 24 个月时,皆未实现盈利或者盈利状况不佳,乙方可决定终止本协议项目的运营。 (二) 甲方从公司累计所获分红金额达到 45 万元时, 甲方退出,本协议终止。 (三)因公司盈利不佳导致公司关闭的,若公司关闭时,甲方累计分红金额低于 30 万的,乙方将甲方的累计分红款补足 30 万元。 (四)若公司关闭不再继续运营
6、,乙方将累计分红补足到 30 万元后,乙方退出公司,不再保留任何股份,将股份以 0 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 第九条第九条 各方权利义务各方权利义务 (一)各股东保证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营销方式、客户信息、课程内容、组织架构、内部工作流程、知识产权等商业信息遵守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为长期。 (二)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不得将股份以质押、信托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第十条第十条 公司终止、清算公司终止、清算 (一)如因战争、修路、地震、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控、流行病、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倒闭、破产、清算的,甲方退出,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其责任。 (二)公司租赁的场地租赁合同到期,租赁
7、合同无法续约导致公司实际无法继续经营的,甲方退出,不再担任公司股东,各股东根据各自的股权比例参与清算,本协议终止。 (三)公司亏损,或者连续 12 个月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关闭公司以止损。关闭公司时,本协议终止,甲方退出,各股东根据各自的股权比例参与清算,本协议终止。 (四)本协议终止后: 1、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的,由公司承担亏损。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一)股东应该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足
8、额出资,出资款到位后不得抽逃出资。如签订本协议后,某一方确定不履行出资义务,则该一方不拥有公司股东身份, 同时该一方需要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 协议各方应该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股东义务, 若出现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生效及其他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且甲方的投资款足额缴纳后生效。 (二)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甲方(公章) : 乙方(签名) :乙方(签名) :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