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母婴店母婴店股东股东入股入股协议书协议书 甲方(甲方(股东股东):): 乙方乙方(股东):(股东): 丙方(店面):丙方(店面): 为促进丙方(以下简称“店面”)发展,丙方引入乙方资金,乙方投资丙方成为丙方的股东获取分红,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投资入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第一条 店面概况店面概况 (一)店面名称: ,于 年 月 日开始经营至今, 经营者甲方, 为店面大股东。 经营范围为孕婴用品、食品零售等。 (二)店面在XX年创始阶段整体投资共计600万元(含租赁费、转让费、装修费、货款、人员工资、固定资产等全部投资在内)人民币。因此,甲乙双方共同核算认定
2、店面整体价值为600万元人民币,店面股份分红共计100%。 (三)现在乙方出资60万元,向甲方购买店面10%的股份。乙方出资款应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足额转入甲方账户, 乙方出资款一次性足额到位后,甲方立即转让给乙方10%股份,乙方即可享受门店10%的净利润分红。 第二条第二条 投资入股期限投资入股期限 乙方投资入股的期限为5年。自本协议签订日起算,5年到期,乙方自动退出。 第三条第三条 追加出资追加出资 上述出资款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丙方资金需要的,甲方自行追加出资,乙方不追加出资,乙方股份比例保持在10%,在投资入股期限内不稀释。 第四条第四条 店面内部治理结构店面内部治理结构 甲方为店面管
3、理方,负责店面的整体运营和管理,店面全部事项由甲方管理和决策,甲方拥有店面全部事务的一票否决权。 乙方不参与也不干涉店面的经营和管理。 第五条第五条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 (一)店面实行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拥有知情权,乙方可随时查阅账簿,也可在每月的5-10号之间定时查阅上月账目。 (二)本协议各方均应遵守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财务数据外泄、复印、拍照、拷贝或者以其他方式带出财务室。 第六条第六条 股权分红约定股权分红约定 (一)分红规定(一)分红规定 1、乙方投资期限为5年,5年到期乙方退出,乙方股份免费归还给甲方,但甲方应为乙方核算5年内的累计分红金额,若乙方在投资期限5
4、年内,每年所获的分红金额累计未达到120万元的,甲方在收回乙方股权时,应为乙方将乙方的累计分红补足至120万元。 若乙方在投资期限5年内,每年所获的分红金额累计等于或者超过180万元的,甲方免费收回乙方全部股权,乙方所获的全部分红属乙方投资所得,由乙方自行支配。 本协议所述的乙方累计分红款为乙方多年累计分红款, 非某一年度分红款。 本协议所述补足分红款为:投资入股期限到期日,由店面财务核算,乙方累计分红不足120万元的,甲方在核算后10日内直接为乙方补足,甲方补足的同时,乙方归还本协议以及投资款收据等全部股东手续,不再担任店面股东,不再享受任何权利。 (二)(二)分红周期分红周期 每年阳历6月
5、30日和12月31日各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及净利润情况。分红一年一次,分红发放日期为每年阴历腊月23日(阴历小年)。 (三)分红界定(三)分红界定 分红款应是店面的可分配净利润:即店面全部毛利润(营业额)扣除人员工资、 租金、 装修费、 水电暖燃费、 货款、 营销费用、 税费、10%的法定公积金等成本后的剩余利润。 第七条第七条 各方权利义务各方权利义务 (一)股东应按其职责要求做好工作。 (二)各股东保证对店面的真实经营情况、产品成本价、财务数据、营销方式、客户信息、内部工作流程等全部商业信息遵守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为长期,不受退股或者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八条第八条
6、 退出机制退出机制 (一)乙方投资款到位后,任何时候不得抽逃出资。乙方股份的锁定期为5年,未满5年,乙方不得退出,5年内,乙方要求退出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投资未满3年,乙方要求退出的,视为裸退,乙方投资款不予退还。 2、投资满3年未满5年,乙方要求退出的,投资款不退还,但乙方投资期内累计所获分红未达到150万元的,甲方为乙方将累计分红款补足至150万元。 3、投资满5年,乙方退出,投资款不退还,但乙方5年内累计分红未达到180万元的,甲方为乙方将累计分红款补足至180万元。 (二)因政府、法律、修路、重大流行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店面关门的,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各股东按照各自的股权比
7、例清算财产,清算后有剩余的,各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分配。 (三)因经营不善或者亏损,甲方有权关店以降低损失,甲方在乙方投资期内未退股内关店的,应退还乙方出资款本金,甲方不为乙方补足分红款。 第九条第九条 协议终止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到期终止。 (二)乙方退出,不再是店面股东,本协议终止。 (三)店面因各种原因关闭,本协议终止。 第十条第十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乙方应该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足额出资, 出资款到位后不得抽逃出资。如签订本协议后,乙方确定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则乙方不拥有店面股东的身份,不拥有店面任何股份,本协议不生效。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争议处理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优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店面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其他其他 (一)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且乙方投资款足额到位后生效。 (二)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持一份,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签字签字):): 乙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