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炒鸡店投资协议书炒鸡店投资协议书 甲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 乙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的原则,就共同投资 事宜,特订立此协议,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乙方完全了解门店情况,自愿入股,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第一条 店面简介店面简介 (一)甲乙双方投资合作的店面名称为 (具体名称以工商监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门店” ) ,经营场所位于 ,主营业务为炒鸡餐饮。 (二)餐饮品牌“ ”的所有权人为甲方,在本协议中授权门店使用该品牌。 第二条第二条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本协议签订日起算。 第三条第三条 双
2、方的双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方式 (一)门店共计需要总投资 100 万元,门店股份(财产份额)共计 100%,每 1%股份价格为 1 万元整,其中: 甲方以品牌、技术服务、店铺管理出资,持门店 52%的股权,拥有门店 100%经营管理权和决策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万元,持门店 %的股权,无经营管理权,无决策权。乙方出资完全为自有资金,非借贷、非信用卡、非套现资金。 (二)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足额将出资款转入门店指定的账户。 (三)各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足额出资,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金额出资的,不拥有本协议约定的股份。 (四)上述出资款到位后,如
3、仍不能满足门店发展的资金需要,各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追加出资,不追加出资的,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其实际出资占追加出资后总投资金额的比例。 第四条第四条 新股东入股新股东入股 因门店或团队壮大发展的需要,在保持乙方利益均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所有股份进行同比例稀释重新分配的权利, 以保证引进新加入股东壮大和稳固团队发展建设。 在门店运营期间若有新股东要求加入的,现有各股东等比例稀释各自的股权,将稀释出来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可加入门店。 第五条第五条 运营分工运营分工 各股东根据各自专长,进行如下分工: 甲方负责店铺所有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等事宜,对门店全部事务拥有一票否决权。 乙方根据门店运营
4、需求,接受甲方调遣,按照所在岗位领取岗位薪酬,岗位薪酬独立于乙方股东分红之外。 第六条第六条 分红以及盈亏承担分红以及盈亏承担 (一)分红比例:各方按照持有的股权比例享受分红。 (二)净利润:各方享受的分红应为门店的净利润,即门店现金收入向央厨进货开支采购开支工人工资装修水电物业费预留房租固定资产折旧15%的装修整改设备管理费=净利润。 (三)分红周期:每 3 个月分红一次。分红开始于门店正式开始营业并且乙方投资本金优先全部返还完毕之后, 未正式开始营业之前,不产生利润,各股东不分红,门店因各种原因关闭的,不产生利润,各股东不分红。 (四)投资款本金优先返还:在门店正式开始营业之后,每三个月返
5、还一次乙方的投资款本金,返还完毕为止。从返还完毕之日开始计算分红。 (五) 分红发放方式: 每次分红时将总分红金的20%预留在门店,发放80%的分红金, 预留的20%的分红金在每年年底 (阴历腊月23日)集中发放。 (六)亏损不分红 若门店某月无净利润或者净利润为负数, 各股东该月不享受分红。 (七)股东消费 本协议股东以及亲属在门店消费的,按照门店收费标准正常付款,若签单,应从分红款中扣除。 第七条第七条 各方权利义务各方权利义务 (一)各方必须遵守保密义务,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的产品配方、原材料供应渠道、产品工艺、经营模式、组织架构布局、内部员工培训、发展规划、客户名单、财务数据、商标
6、权、专利权等保密内容。保密期限为长期,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不因股东退出而终止。 (二)各股东应妥善处理好与配偶之间的财产纠纷(若有) ,门店不接受股东的配偶直接向门店索要收益。 第八条第八条 退出机制退出机制 (一)各股东的投资款本金未足额返还之前, 各股东不得要求退出或者离职。坚持要求退出或者离职的,该股东剩余本金不再返还,退出后,不再是门店股东,不再享受门店净利润分红。 (二)本协议股份具有人身依附性,非公司的员工不得入股,若乙方从甲方其他门店或者本协议门店离职,不再为甲方门店工作的,视为退出,从离职之日起不再享受分红,不再是门店股东。 (三)各股东在本协议中的股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
7、转让。 (四)门店租赁的房屋期限为 年,到期后如无法续租的,本协议终止,各股东的投资款本金已经返还完毕的,股东正常退出,所持股份全部免费归还给甲方,由甲方持有;未返还完毕的,门店补门店补足剩余未返还完毕的金额。足剩余未返还完毕的金额。 (五)乙方的投资款本金已经返还完毕,乙方不退出的,乙方按照所持股份比例持续享受分红;乙方要求退出的,所持股份全部免费归还给甲方,由甲方持有和享受分红。 (六)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以及门店利益的行为, 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机密、恶意诽谤、威胁要挟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出股东序列并不退还投资款,乙方不再是股东,不再享受股东权利。 第九条第九条 门店关闭门店
8、关闭 (一)合作期限内,因重新装修,修路,修地铁,政府拆迁,房东不续租,房东盲目涨房租等一些重大事故或天灾人祸、政府政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关店无法继续经营的,各股东不承担责任。 (二)门店连续亏损 8 个月,即连续 8 个月门店的净利润皆为负数,甲方有权决定该门店是否关闭。 (三)若门店关闭时,乙方的投资款本金尚未返还完毕,门店补门店补足剩余未返还完毕的金额, 门店补足后,足剩余未返还完毕的金额, 门店补足后, 乙方所持股份全部免费归还给甲方,乙方退出,不再是门店股东。 第十条第十条 入伙、退伙入伙、退伙 (一)新股东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二)股东发生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
9、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等情况的,股东自然退股退伙,不再是门店的股东,不再享受分红。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协议各方应该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股东义务,若出现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生效及其他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且乙方出资款足额到位后生效。 (二)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五年, 五年到期后视店面发展经营状况,甲方对店里的整改和布局需要做出调整的,重新签订新的合同,未重新签订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失效,将不再享有本合同内容的任何权益。 (三)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门店注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