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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县管校聘交流 轮岗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中小 学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办发201433 号), 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队 伍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字201510 号)关 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字201719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字201814 号),县 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 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 52020 年)实施方案(政办发201617 号)等文件精 神,结合我县实
2、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 神为指导,围绕“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 代化”目标,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中小学教 职工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学 校按岗聘人、教师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和能上能下、能进能 出的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促进教师 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合理流动,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 师资差距,提升教育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 优化配置、 科学规范、 自主用人的原则; 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人事相宜、事职相符的原则;坚 持公开公正、竞
3、争择优、平等自愿、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人员范围及组织形式 (一)人员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教职工。 (二)组织形式 1.校内聘任。一是校内直聘。大龄教师(原则上男不小 于 58 周岁、女不小于 53 周岁,各校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适 当调整直聘年龄) 、 服务期未满教师 (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含聘任制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教师及因重大疾病 已在县教育局请假备案教师,本人申请在本校直聘且经校内 公示无异议的,参与校内直聘。二是校内竞聘。 2.交流轮岗。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人员(已聘任中级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 10%的比例设置岗位,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
4、流轮岗教师总 数的 20%。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跨校竞聘。根据破解大班额和部分学校特殊岗位 师资需求等情况,核定出全县跨校竞聘岗位,供符合条件人 员竞聘。跨校竞聘分五种:一是城乡跨校竞聘;二是财务人 员岗位竞聘;三是县属学校间跨校竞聘;四是教管办岗位竞 聘,五是镇域内跨校竞聘。跨校竞聘成功人员办理人事调动 手续。 (2)支教交流。学校按县教育局分配指标设置支教岗 位,支教时长为 1 年,原编制关系不动。支教交流分两种: 一是城乡支教交流,二是三区支教交流。 三、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分配岗位 参照编制核定标准,县教育、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 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考虑增编因素
5、,核定全 县教职工岗位、职称、绩效工资总量。 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县教育局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将 岗位指标分配到各镇(街、园、区)教管办和县属各学校。 镇(街、园、区)教管办根据镇域内各校实际情况,将 岗位指标分配到镇域内各学校,相关方案和指标分配情况报 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制定方案 教育局负责制定城乡跨校竞聘、县属学校间跨校竞聘、 财务人员岗位竞聘等方案;县属学校负责制定本校具体的岗 位竞聘方案;镇街教管办先制定本镇街县管校聘工作总方案, 再指导辖区内学校制定具体岗位竞聘方案。各学校在制定岗 位设置方案时,要严格按照分配的岗位指标设置岗位,严控 非教学工作量比例(非教学工作量高中不超过
6、15%、初中不 超过 12%、小学不超过 9%;超过的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 式解决);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及时晒岗,充分议 岗,科学定岗;年满 55 周岁未选择退休的高级职称女教师 岗位设置情况要到县教育局逐人审批。县属学校、镇街教管 办竞聘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 85%及以上审议通过,公示无 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镇街学校方案由教管办审核批 准)。 各学校岗位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通过率未达到 85% 的,需按程序重新修订表决。 (三)组织竞岗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岗位竞聘方案组织竞聘 工作。 竞聘前,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 县教职工竞聘登记表 , 由学校(部分岗位需教管办、教育人
7、才服务中心)审核同意 后参加相应岗位竞聘;具有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乡村教师, 申请跨校竞聘须经学校班子集体研究,避免优秀教师集中流 失;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竞聘申请的,按落聘情况 处理;其他系统借用人员必须回校竞聘或办理调动手续,否 则视为自动退出竞聘。 1.校内聘任。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本着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的原则逐级进行双向选择。 (1)中层以上干部竞聘。校长根据校长职级制改革有 关政策选聘。副校长、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经学校全体教 职工三分之二及以上评议通过后予以聘任。 (2)校内直聘。直聘人员可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 或由学校直接安排岗位,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 加校内
8、竞聘,因此空置的直聘岗位调整为校内竞聘岗位。 (3)校内竞聘。可按先竞聘教学岗位,再竞聘非教学 岗位的顺序,或者按工作量大小的顺序,分轮竞聘。每轮竞 聘结束, 学校要及时公布岗位聘任信息, 在人岗相适前提下, 力求做到级部、学科间相对均衡。 2.交流轮岗。 (1)跨校竞聘。 一是城乡跨校竞聘。根据城区学校师资缺额情况,设置 城乡跨校竞聘岗位, 通过教育局办公平台公布, 学校公示 (确 保教师知晓率达到 100%,下同)。符合条件人员根据岗位 设置情况和县城乡跨校竞聘实施方案,经资格审查、 确定学校拟聘人选、双向选择、公示、办理聘任等环节后, 完成竞聘;县属学校到镇街学校竞聘也同时进行,相关人员
9、 须于本通知发布一周内提交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 审核。 二是财务人员岗位竞聘。根据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岗位缺 额情况,设置财务岗位,通过教育局办公平台公布,学校公 示。符合条件人员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县财会人员跨校 竞聘实施方案,经资格审查、确定拟聘人选、双向选择、 公示、办理聘任等环节后,完成竞聘。 三是县属学校间跨校竞聘。符合条件人员根据岗位设置 情况和县属学校间跨校竞聘实施方案,经资格审查、确 定拟聘人选、公示、办理聘任等环节后,完成竞聘。 四是镇 (街、 园、 区) 教管办岗位竞聘。 按照工作需要, 结合镇(街、园、区)规模,县教育局按照统一标准设置教 管办岗位,所设岗位单列,不再占
10、用学校岗位。原教管办人 员全部重新竞聘,未聘人员参与本镇内学校岗位竞聘。相关 要求见县镇(街、园、区)教管办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五是镇域内跨校竞聘。由镇(街、园、区)教管办根据 镇域内各校实际情况具体组织。 (2)支教交流。城乡支教交流由对口学校(乡镇为教 管办)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交流计划及个人申请情况,协商 确定对口交流学校、人员和任教学科。城区学校支教教师原 则上须具有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教学能手、十百千名优师等 业务称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各镇(园、区)学校 交流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城乡支教交流待遇、加 分标准等按临教字201653 号文件执行。三区支教交流由 高中学
11、校选派教师(全县其他学校退出管理岗位人员也可参 与)到镇街学校支教,每人每月发放 1000 元交通补助,通 过考核、 评选 “三区支教先进个人” 等方式, 加强人员管理, 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根据镇域内学校实际,各镇(街、园、 区)也可组织镇域内教师支教交流。 为突出重点,便于竞岗,本年度县管校聘工作按城乡跨 校竞聘、 财务人员岗位竞聘、 县属学校间跨校竞聘、 镇 (街、 园、区)教管办岗位竞聘、支教、镇域内跨校竞聘和校内聘 任的顺序组织。统一时间要求和操作流程,确保按日程表节 点完成相关工作。 (四)聘后管理 一要实行合同管理。各类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公示无异 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双合同”管
12、理。其中人事聘用合 同仅本年度招考教师、外县调入教师签订,聘期为 2 年(与 2017 年聘任人员统一聘期),到期后自动解聘;岗位聘用合 同人人签订,合同期限为 1 年。签订聘用合同后,各单位要 结合工作实际,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 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完善教职工年度绩效考 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兑现奖惩以及解除、 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对不能完成岗位职责目标的人员 要进行转岗或低聘,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 机制。 二要依法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师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山东省事 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
13、相关规定,教师受到 开除处分或符合有关条款的,解除聘用合同;待岗培训超过 12 个月未上岗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解 聘;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予以辞退或开除;教师根 据个人意愿,经学校和教育部门同意,可以提出辞聘。自聘 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学校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 同人员人事关系终止。 三要加强落聘人员管理。落聘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待岗 培训,以 3 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培训考核合格的,根 据岗位空缺情况予以安排,参照学校设岗要求和教师意愿, 可以签订转岗或低聘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继续安排培 训,培训期间停发绩效工资。超过 6 个月未上岗的,不参加 年度考核,
14、取消当年度评优晋级资格,不享受正常增加薪级 待遇;超过 12 个月未上岗的予以解聘。 四、保障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 编办、 人社局、 教育局、 财政局等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学校(教管办)要成立由 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竞聘工作小组,负责竞聘方案的拟定、 实施等工作,同时设立争议调解小组,负责调解处理在岗位 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责任区督学、精准服务学校 联系人要全程参与包靠单位的岗位竞聘工作,加强指导与监 督。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及时化解竞岗过程中的矛盾与风险, 确保竞聘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学
15、校要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 学习文件精神, 使政策知晓率达 100%。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竞聘方案、竞聘结果、竞聘组织成员名 单等必须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 持走群众路线,杜绝暗箱操作,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 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 打击报复、 以权谋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三)建立教师流动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市乡村 教师支持计划。支教交流到乡镇的教师享受聘用单位乡镇工 作人员补贴待遇;落实乡村支教、走教教师交通补助,鼓励 有条件的镇(街、园、区)开通教师班车,解决流动教师后 顾之忧;实施乡村教师安居工程,提高镇街教师周转宿舍建 设配置标准,解决乡村教师热水热饭、降温取暖、洗浴如厕 等实际困难,保障“教有所居”。相关待遇与岗位设置信息 一并公布,供教师竞聘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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