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课改版】语文七年级上:第24课《伤仲永》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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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音乐神童莫扎特4岁弹琴, 5岁作曲,6岁举办音乐会,8岁创作交响乐,10岁创作歌剧。,“马拉松神童”布迪亚辛格, 4岁印度男孩创下马拉松世界纪录.,10岁斗牛神童法国米歇利特杀过60头牛,12岁的张炘炀成全国最小研究生,神童足短。,天子门高,螃蟹浑身甲胄。,蜘蛛满腹经纶。,伤 仲 永 王安石,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 。做官后,向朝廷上书,提出政治改革的主张。继而推行各项政治革新,取得一定成就。但由于保守派的强烈反对,他两次被害。晚年封为荆国公,谥号“文”。著有临川先生文集、王文公文集,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走近作者,唐宋八大家:,唐
2、宋时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称,即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曾巩。,随笔 即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是散文的一种。古代随笔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情感或阐述某种观点。短小活泼,意境隽永。,1、围绕“伤”展开,了解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原因以及理解后天教育的重要性。2、反思“神童现象”,理解课文的现实意义,即不仅要重视教育,还应尊重教育规律,重视人的身心发展规律,改变功利主义的教育行为。,教 学 目 标,读准下列字音:,邑 y 扳 pn 谒 y称 chn 泯 mn 卒 z夫 f 还hun,wi pn y y 自为其名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chn mn不能称前时之闻 泯
3、然众人矣 f y 今夫不受之天 耶,什么是“伤” “伤”什么 为什么“伤” 怎样“伤” “伤”的现实意义,教 学 环 节,正音 正确朗读课文,一、注意下列语句的停顿,仲永/生五年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传/一乡秀才/观之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余闻之也/久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1、其文理皆有可观者。,2、父利其然也。,3、不能称前时之闻。,4、泯然众人矣。,愤怒语气,惊叹语气,遗憾语气,痛心语气,二、揣摩下列句子的朗读语气。,题目伤仲永的“伤”是什么意思?,本文用“伤”字点出作者的写作意图。“伤”
4、是哀伤,哀怜的意思,表达了作者对方仲永这样的人才,“泯然众人”的哀伤,惋惜之情。,题目中的“伤”字有何含义?,释题,1.为一个天资聪明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而感到惋惜。,2.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到有利于他成长的环境。,3.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也同样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伤仲永叙述了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诵读课文 疏通文意,正音,正确朗读,wi,y,pn,y,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
5、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 为业。,属于,揣摩语言 1、“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交代了关于方仲永的哪些情况?联系下文说说作者为什么这么写?,“金溪民方仲永”交代了他的籍贯、身世、姓名、家世。“世隶耕”为下文作铺垫,既衬托出他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 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曾经,书写工具,文章第一段介绍方仲永的家世和“生五年未尝识书具”的目的是什么?,衬托方仲永非凡的天资
6、。一个没有家学背景的人,生而知之,更见其天资非凡。也暗示下文其父“不使学”的原因。,“啼”:一个字生动地写出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对感到诧异,题写,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种情况,指“啼求之”,写。,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以为:把作为,一:全。,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 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 值得看的地方。,完成,。 “即”、“立”:副词,使一个天
7、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奇:意动用法,以为奇, 认为惊奇(奇特,非同一般)。,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把当作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 。,有的人,“奇之”、“宾客其父”、“乞之”: 三言两语就从旁衬托出方仲永的杰出才华。,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 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 不让(他)学习。,利:意动用法,认为有利可图。,然:这样。,表现了其父贪求钱财、鼠目寸光的性格特点。,概括了其父求财的可鄙行为。,暗示了仲永“泯然众人”的必然结果。,“父利其然也
8、,日扳仲永环谒邑人,不使学”,本句用极其凝炼的笔墨,揭示了仲永才能衰竭,天资尽丧的原因。,“利”:,“环谒”:,“不使学”:,第二段写方仲永才能衰竭,最终成为普通人的原因是什么?,原因是其父贪其利不使学。,归纳文章的段意,第一段:,写方仲永才华初露时的情形。,正音,正确朗读,chn,mn,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余闻之也久。,这件事。,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这句话在文中起了过渡的作用。“之”指上文所述的仲水幼年作诗的情况,“余闻之”,承接上文
9、;“也久”说明作者很关注这件神奇的事,暗示要探究这件事,弄个明白,自然引出下文与仲永的相见。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 这种见闻录的方式给人以真切真实之感。,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十二三岁了。,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 从前的名声相称。,叫,名声,相当,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他,代方仲永,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 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 回答说:“他完全同平常人一样了。”,归纳文章
10、的段意,第二段:,写方仲永才能衰竭, 终于成为普通人。,正音,正确朗读,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通达聪慧,受之(于)天: (于)天受之,从先天得到的。,胜过,超过。,终于,后天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 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 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有才智的,尚且,天生不聪明的,停止,课文第
11、3段,思考下列问题:,这一段在语言表达方式上有何特点?本段以议论为主这一段“受于天”指什么?“受于人”又指什么?“受于天”是指人的先天条件好,即有天赋。“受于人” 指人的后天学习和受到的教育。,这一段讲了几层意思,作者要表明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讲了两层意思:从“王子曰”到“不至”是第一层, 揭示仲永才能泯灭的原因,即“受于人者不至也”;从“彼其”,至文末是第二层,由仲永引申出天赋差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局更加可悲。这一段作者主要强调了后天的努力学习接受教育对成才的重要作用。,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
12、点无疑是正确的。,第三段议论写作者的观点。请简要说说作者的观点是什么?,作者认为人的才能有赖于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是天赋很高的人,如果不加以教育和培养,也会变成平庸无能的人。,归纳文章的段意,第三段:,议论虽有先天的聪明, 但后天的学习更重要。,方仲永的才能变化经历了哪三个阶段?,童年时期少年时期青年时期,才思敏捷,天资非凡,才思衰退,大不如前,才思平庸,与众无异,“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 “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父异焉”、“邑人奇之”,“不能称前时之闻。”,“泯然众人矣。”,表现在,3、写仲永最终沦为平庸,又是以“闻”的形式。,见闻结合,使叙事显得真实可信。,2、写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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