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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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快 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 事件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 广 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 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
2、度 实施办法(试行) 和梅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梅 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 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 护。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各县 (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 则,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危 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 应急救援体系。 (3)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救 援力量的作用,实现组织、资源、信息有机整合和共享,形 成 “统一指挥、 反应灵敏、 功能齐
3、全、 协调有序、 运转高效” 的应急管理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相结 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 中发生火灾突发事件、爆炸突发事件、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泄漏或者危险化学品车辆碰撞倾覆等突发事件,并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对工作: (1)较大级别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 (2)超出县(市、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 (3)跨县(市、区)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 部门)的突发事件; (4)市政府指定的其他相关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
4、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 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 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本预案不适用于水路、 铁路、 航空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 2.1.1 应急指挥部 建立梅州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 简称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 ,作为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 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危险 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2 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分管公安消防工作的副市长 第一副总指挥: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
5、指挥:市政府分管公安消防工作的副秘书长、事发 地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 成员:由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路局、市水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住房城乡建设 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 息化局、市农业局、市政府新闻办和事发地县(市、区)政 府分管领导组成。 2.2 机构职责 2.2.1 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 并进行督察和指导; (3)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监督、检查、指导
6、各县(市、区)政府和危险化 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 体系;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 (5)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2.2 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受理事故报警;负责突发事件信 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向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提出启 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 负责调用相关救援设备 (吊车等) ; 组织协调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现场警戒、现 场勘查与交通管制,实施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 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查明伤亡人员身 份和
7、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突发事件调查 处理。 (2)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事故现场扑救火灾,控制和 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却有关容器,防止爆炸,灾 情控制后实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员;参与突发事件调查。 (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和参与突发事件应 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专家组, 组织协调专家到现场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4)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现场大气、 土壤、 水体的应急监测, 测定突发事件污染区域、 污染程度; 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等相关环保技术 支持,指导协助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做好环境污染处置 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
8、起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调查处 理。事态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污染。 (5)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 相应的医疗器材、装备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协调受伤害人 员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医务人员、器材、药品 调配及伤员转移和伤亡人员情况统计工作,参与突发事件污 染特定区域的调查和污染程度测定。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 运送抢险人员和运输救援物资;负责调用危险化学品转运车 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特别是 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建立运 输、倒罐车辆设备企业数据库,定期检查测试。 (7)市公路局:做好公
9、路养护工作,确保应急车辆通 行;协助清理公路上的突发事件废弃物。 (8)市水务局:负责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协助环境保 护单位做好受污染水体的监测及相关案件调处。 (9)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提出突发事件现场特种 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 (1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燃气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的处置工作;参与燃气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11)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参与梅州市区燃气道路运输 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和调查处理;调度环卫洒水车辆,做好 运送水源的保障。 (12)市气象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周边自动站的气象 监测,提供事故现场周边的风向、风速、雨量等气象监测资 料,
10、制作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 3 小时专题预报,为应急 救援提供气象技术支持。 (13)市民政局:指导协助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做 好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商贸流通企业 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应急采购,组织协调电力和通信运营企 业做好应急电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5)市农业局:负责突发事件对农田污染、渔业水域 污染的监测,进行受损失农作物、渔业资源损失的评估,并 配合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16)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境内外媒体做好突发事 件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现场记者采访活 动;协助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 重
11、要公告。 (17)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协助市危化品运输应 急指挥部,负责实施突发事件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安置、治 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协调 落实事发所在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处置后的危 险化学品暂(转)存。 2.3 办事机构 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 安局,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副局长担任。 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市危化品运输应 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履行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 件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承担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 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修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和修订
12、其操作手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与措 施的落实; (2)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风险、隐 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及时向市危运应急指挥部 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组织或参与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灾情统计、核查、 上报、新闻发布和突发事件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4)根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 向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落实 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示、批示; 承办相关综合协调、请示报告工作; (5)承办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现场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 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
13、的需要设 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 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现场指挥部的 指挥官由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 的主要职责: (1)划定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 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2)综合专家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学制定应急救援 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判断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组织控制 和消除突发事件危害源; (4)必要时,调度或征集.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 (6)向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 展情况; (7)向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
14、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 建议,经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可视现场情况分别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救 援组、警戒疏散组、技术专家组( 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 应急救援专家.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1) 、环境监测组、后 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由市危 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赋予 相应的工作职责(详见附件 2) 。 3. 突发事件分级 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 道路运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 (级) 、 重大 (级) 、 较大 ( 级)和一般(级)四个级别,作为突发信息报送和分级响 应的依据。 3.1 特别重
15、大突发事件(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 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 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 30 人以上死 亡,或危及 30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 100 人以上中毒,或疏 散转移 10 万人以上,或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 重大.影响; 事故事态发展严重, 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3.2 重大突发事件(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 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 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 死亡, 或危及 10 人以上、 30
16、 人以下生命安全, 或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中毒,或 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或严重.影响等。 3.3 较大突发事件(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 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 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 下死亡,或危及 3 人以上、1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 30 人以 上、 50 人以下中毒, 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 或较大.影响等。 3.4 一般突发事件(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 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 边社
17、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 30 人以下中毒,或一定.影响等。 4. 预防预警 4.1 预防管理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按职责加强对辖区危险化 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 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 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预案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做好突发事件隐 患的排查和整治。 4.2 预测预警 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测、 预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 隐患和突发事件信息,做好对已知突发事件的风险、发展趋 势分析,及时发布
18、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方面采取相 应预防和应对措施。 5.信息报告 5.1 报告程序和时限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或险情报告后,按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报告市危化品 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和市应急办(市政府总 值班室) 。市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市 危化品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 班室)接报后根据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报告市危化品运输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知市政府其他相关领导,并按相关规 定要求及时报告省政府应急办。 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必须在规定 时间内上报突发事件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19、 5.2 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突发事件起因 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态发展趋 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现 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6. 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 主、专业处置”要求,根据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性和影响 范围,原则上按一般(级) 、较大(级) 、重大(级) 、 特别重大(级)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一般突发事件,或突发事件 危害自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较小的危险化学 品突发事件。发生此类突发事件时,按事发地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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