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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 统一领导和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救灾等日常工作。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指挥长,各村(社区)和镇级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防汛抗旱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1、XX 镇防汛抗旱应急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镇党政办:发布信息和宣传相关救灾新闻报道 安监所:收集、汇总、核实、评估、报告和发布灾情;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和管理;指导基层制定、修订救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灾区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 民政办: 组
2、织救灾捐赠; 组织灾区开展因灾毁损房屋的恢复重建;储备救灾物资; 中心学校:收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协助镇政府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派出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负责灾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灾区政府机关、机要部门、金融、救灾物资等安全。 财政所:安排自然灾害救济支出预算,会同民政部门申请救灾应急款、 物, 并及时拨付救灾款、 物; 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所:组织开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对重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处理;制定灾后重建用地规划和优惠政策。 城建办:指导灾区被毁坏的供水、供气
3、、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和恢复;参与震区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评估鉴定,开展震后工程震害调查;指导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 交通办:修复被毁损的干线公路、水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交通运输畅通;运送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和救灾物资;提供灾民转移、疏散所需交通工具;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救助打捞工作。 水保站: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监测,参与旱灾、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保障灾区生活、生产用水的供应;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农业综合服务站:对农作物灾害预测预报;参与农作物灾害的灾情评估; 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配合财政所落实灾害减免政策。 卫生院:组织专家对灾区基本卫生状况
4、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建议;根据灾区需要组织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确保灾区饮食安全;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发生、传播和蔓延;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 林业站:参与相关灾害评估;指导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的治理。 统计站: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供电所、 电信部门: 指导和组织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 通讯设施,保障灾区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其他部门视救灾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2、各村(社区)两委的主要职责 (1)根据镇抢险预案,制定本村的防汛抗旱预案并报镇备案
5、,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抗旱工作全面细致的摸排确定第一责任人和分片包干责任人。 (2)各村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 要对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 (3)防汛抗旱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按照要求包干,分村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和工作督查,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与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6)对阻碍防汛抗旱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 、 河道管理条例坚决制止。 四、保障措施四、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 及时做好防汛抗旱资金储备,列入财政年初预算。负责救灾资金的
6、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 发放, 以及救灾、 恢复生产所需资金的落实。 2、物资保障 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与调度。搞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加强管理,落实制度,确保救灾储备物资存放、合理使用。增加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为灾害紧急救援做好充分准备。救灾过程中,对救灾物资进行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储备功能。 3、应急保障 (1)、在防汛抗旱期间,XX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成立应急队伍,并投入抗旱救灾工作。(2)、灾民生活障碍。预案启动后,民政部门及时为转移的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须物资,确保灾民得到妥善安置。(3)、交通、通讯保障。预
7、案启动后,交通、通讯部门要及时抢修道路和设备,通过维护和加固等措施,保证灾区交通、通讯畅通。同时交通部门要为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调度车等必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4)、抢险救灾保障。各村及有关部门要为参加抢险救灾的预备役民兵准备必要的专用物资、器材,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5)、医疗保障。预案启动后,卫生院要根据紧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医疗队深入灾区,帮助灾区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6)、 社会治安保障。 预案启动后, 镇派出所要根据需要,帮助各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维护社会治安, 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4、宣传与培训 XX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防汛抗旱知识培训和演练计划。培训范围为各
8、村负责防汛抗旱的应急队伍人员, 培训工作结合我镇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汛抗旱演练。 五、应急响应措施五、应急响应措施 1、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 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当发生轻度干旱时,镇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抗旱服务队要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在受旱区域降低灌溉定额,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
9、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满足灌溉。 2、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1)、 转移安置灾民。 具体转移的住户和单位去向如下: 各村 (社区)随时注意本地灾情,出现情况及时以村民委员会和镇防汛指挥部为单位各自负责处理, 并及时上报。 转移安置办法: 镇政府统一指挥,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 坚持安全可靠, 就地就近的原则妥善安置灾民。各村成立抗洪
10、抢险队,每村抢险队 10 人组成,每个村民小组设专人巡逻,发现险情及时报告。转移方式:一是预先转移。根据水情,有命令、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将老弱病残人员和贵重物品撤离,并安置到预定安全地带;二是正式转移。接到命令后,除抗洪抢险和留护守卫人员外,其他人员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置地点。转移后的安置采取三种方法:一是投亲靠友;二是在各村(社区)内部安置;三是在镇中学、中心小学以及其它小学进行集中安置。 (2)、查灾、核灾、报灾。镇、预案启动后,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上报灾情,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为救灾决策提供依据。各村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等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
11、失的,要立即上报镇政府。灾情稳定之前,执行 24 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向镇政府报告情况,有灾报灾,无灾报安。灾情报告的内容要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初次报告情况不必求全,了解多少报告多少,灾情发展变化情况要随时报告,要严肃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纪律,对统计报表实行审查、签批制度、层层把关。对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的,镇将予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灾情稳定后,各村要及时组织力量, 全面开展灾情核查工作, 确保灾情数据准确、 详实。要及时与有
12、关部门协调,核对灾情数据,避免数出多头。对于倒塌房屋和因灾死亡人口情况,要掌握到户、到人,并建立倒房户、受灾人员花名册。 (3)、落实生产自救等措施。灾后有关部门和各村要根据镇里统一要求, 通过清淤排涝、 加强后期田间管理、 开展群众互助互济活动、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劳务输出、发展畜牧业、减轻农民负担,以及搞好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措施,以减少和控制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 六、工作要求六、工作要求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和个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救灾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命令,顾全大局,执行调度。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各村一
13、把手负总责,安全区要有专人做好灾民的接收安置工作。 2、尽职尽责,工作到位。发生灾情后,救灾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村要恪尽职守,及时掌握情况,按预案要求将转移安置灾民的组织、调度、指挥等措施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组织实施。 3、先人后物、紧急行动。在灾民紧急转移过程中,要坚持“救人第一” ,先保人身安全,后抢救财产。力争确保不出现一人因工作失误死亡或失踪。如情况发生变化与应急预案的规定不符时,要及时报告。 4、强化宣传、推动工作。加强对易受灾区域内群众应急转移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配合工作,保证转移安置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5、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1)、 汛期,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 24 小时值班, 确保通讯畅通;各防汛责任人手机必须 24 小时畅通。 (2)、暴雨天气,镇主要领导、驻村干部和村两委负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3)、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不听指挥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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