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新修订)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专项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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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甲 方: 乙 方: 鉴 证 方: 签订地址: 签订时间: 2 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专项合同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专项合同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开发建设单位(甲方): 供热单位(乙方):供热单位(乙方): 使使 用用 说说 明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民用建筑的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对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2.开发建设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在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签订本合同。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均应当向对方
2、出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 4.本合同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约定具体内容。 对于未实际发生或不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5.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6.本合同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1)供热计量:是指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的热计量,包括热源、热力站供热量以及建筑物(热力入口)、用户用热量的计量。 (2)供热计量装置:是指热量表以及对热量表的计量值进行热分摊的、用以计量用户消费热量的仪表。 (3)热量结算点:是指供热方和用热方之间按照该处热量表计量的热量值直接进行贸易结算的位置。 7.
3、本合同约定的供热计量方式,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写入房屋销售合同,供热单位应当写入供热采暖合同。 8.本合同即为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容发201098 号)和北京市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京政容发201019 号)所指的供热计量装置分项工程建设专项合同,双方应当妥善保存本合同,以备有关部门查验。 3 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专项合同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专项合同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 供热单位(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及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第一条 用热
4、地点、用热面积、供热方式等用热地点、用热面积、供热方式等 1.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北京市 。 2.采暖建筑规划用途: 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其他: 。 3.采暖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 平方米,居住建筑 平方米。 4.热源建设型式: 外接热源 自建热源 其他: 。 5.热源种类: 城市热力 燃气锅炉 燃煤锅炉 其他: 。 6.建筑物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 。 7.室内采暖系统型式: 散热器 地板辐射采暖 空调 其他: 。 第二条第二条 供热计量方式供热计量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约定供热计量方式如下: 1.在建筑热力入口、相应热力站应当
5、安装热量表和流量调控装置。 2.热量结算方式: 公共建筑:采取楼栋计量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 热力站 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 居住建筑:采取楼栋计量、按户分摊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以单栋楼为整体进行热量结算,建筑物内采用分户热计量技术进行热量分摊。 4 3.楼栋热量表类型 : 超声波热量表 电磁式热量表 其他类型: ; 楼栋热量表安装在建筑热力入口专用表计小室中,专用表计小室设 置在: 建筑地下室 建筑楼梯间 其他位置: 。 4.居住建筑分户热计量技术为: 通断时间面积法: 通断执行器类型: 。 数据采集方式: 手抄表式 远传式 其他类
6、型: 。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 热分配计类型: 蒸发式 电子式 电子远传式 其他: 。 户用热量表法: 户用热量表类型: 超声波热量表 电磁式热量表 其他类型: 。 流量温度法。 如国家或北京市相关规定对供热计量方式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5.室温调控方式: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 地板辐射采暖恒温控制阀 空调室温自动控制系统 其他: 。 第三条第三条 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 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除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外,经双方协商,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及文件资料,
7、 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按照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产品标准,结合运行管理实际,本着计量精确、技术先进、方便使用和维护的原则,对供热计量装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和施工安装等方面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出具书面技术要求。 5 3.甲方应当对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复核。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一。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委托设计,并在工程开工前组织乙方和有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确定采购方案并首次检定供热计量装置。 乙方确定的采购方案应当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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