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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投资协议书股东投资协议书 甲方: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促进甲方发展,甲方引入乙方资源,乙方投资甲方成为甲方的分红股股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乙方投资入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第一条 甲方概况甲方概况 (一) 甲方名称: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甲方” ) ,成立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注册资本为 万元,法定代表人 。 (二)公司秉承汽车运营 B2B2C 商业模式。 (三)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乙方愿意投资甲方,分享甲方发展带来的经营红利。 第二条第二条 甲方商业模式简介甲方商业模式简介 (一)甲方采取育产融
2、的商业模式,即: (二)甲方的合作方 拥有市级直购中心(超市)营业面积1000-2000 平方米, 作为市级区域集整车展示、 整车销售、 城市运营、充电网络、售后服务、仓储物流中心,此购物中心将作为甲方的新能源产业基地负责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三)甲方商业模式以及盈利模式不仅限于本协议所述。 第三条第三条 乙方股份性质乙方股份性质 (一)乙方股份为分红股股份,具有分红的权利,不享有公司的表决权、决策权等,非公司注册股份。公司的表决权和决策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 拥有。 (二)乙方可按比例分享可分配净利润,甲方经营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第四四条条 入股资金数额、占股比例入股资金数额、占股比例 (一
3、)入股金额:根据甲方股东会决议,决定同意乙方认购公司的分红股股份,甲乙双方认可甲方目前估值为 40000 万元人民币,乙方以现金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 ,认购甲方 5 %的分红股股份,享有公司可分配净利润 5 %的分红。 (二)出资时间: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将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款一次性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逾期按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60 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因乙方未足额出资而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不拥有本协议约定的分红股股份,不享受分红股股东权利。 (三)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四)分红股东资格取
4、得 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全额入股款后, 按照所收金额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将乙方列入分红股股东名册。新增分红股东在其名册登记后即视为公司分红股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分红股东权利。 第第五五条条 入股期限入股期限 乙方的入股期限为两年,自本协议签订日起算。 第第六六条条 资金、财务管理资金、财务管理 甲方聘任专业财务会计人员处理甲方账务,乙方有监督权。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查看。 第第七七条条 分红约定分红约定 (一) 甲方每季度召开一次股东大会, 向乙方公布公司经营情况、净利润状况并进行分红。 具体分红时间暂定为每个季度财务周期结束后的十日内,季度财务周期为 90
5、 天,甲乙双方可协商具体的分红日期。 (二)公司税后利润,在提取风险储备金(税后利润的 10%)后,乙方可按照获授的分红股股份比例享受分红。 (三)甲方向乙方分配的可分配净利润为:公司毛利润偿还了全部对外债务、支付了租金水电气费、购买了固定资产、支付了工人工资、原材料耗材、税费、留存了 10%的资本公积之后的净利润。 第第八八条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保证本协议的投资款来源合法,并且其有足够的能力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向甲方支付投资款。 (二)乙方已经了解甲方公司的现状和真实情况。 (三)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对公司进行宣传和推广,并结合自身的渠道资源进行资源引入和项目对接。 (
6、四)乙方不享有甲方运营决策权,不享有甲方表决权,但有建议权。 (五)乙方与甲方同心同德,共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不得作出损害甲方声誉、口碑、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九条第九条 退出机制退出机制 (一) 乙方股份的锁定期为 2 年, 自乙方投资款足额缴纳日起算。锁定期满后乙方退出,不再担任公司分红股股东,不再享受分红股股东权利。 锁定期两年内若乙方两年累计所得分红总额已经大于等于乙方投资款本金的12%, 锁定期满后, 甲方退还乙方本协议投资款本金,乙方退出,不再是公司分红股股东,不再享受分红股股东权利。乙方投资款本金甲方分五次退还,每月一次,每次退还总额的 20%,若甲方无法足额退还投资款本
7、金,可由 帮助甲方退还。乙方退出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的,可重新签订合同,按届时的市值来重新计算入股比例和所需资金,若公司上市,乙方拥有公司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锁定期两年内若乙方两年累计所得分红总额小于乙方投资款本金 12%的,甲方大股东进行兜底,将分红款为乙方补足至乙方投资款的 12%。 锁定期满后, 甲方退还乙方本协议投资款本金, 乙方退出,不再是公司分红股股东,不再享受分红股股东权利。乙方投资款本金甲方分五次退还,每月一次,每次退还总额的 20%,若甲方无法足额退还投资款本金,可由 帮助甲方退还。 (二)乙方投资款到位后,锁定期未满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抽回出资。锁定期内要求退出的,甲
8、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投资款本金,且乙方退出后不再是公司分红股股东,不再享受股东收益。 第十条第十条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 (一)合作期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外转让其所拥有的分红股股权。因甲方盈利良好,分红股股权价值增加,股权发生增值溢价的,乙方对外转让股权时,该增值溢价部分应由乙方获得。 (二)为保证甲方经营的稳定性,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 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保密义务 双方对本次合作知晓的对方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业务模式、人员组织架构、商业伙伴、客户信息等内容均为保
9、密内容,应保密,保密范围不限于本条款列举的内容。保密期限为长期,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到期而终止。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皆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协议终止协议终止 (一)合作期内,经甲方同意,乙方股份转让的,本协议终止。 (二)乙方退出不再担任公司分红股股东的,本协议终止。 (三)本协议入股期限到期终止。 (四)因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致使本协议在法律或事实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或协议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 (五)甲方决定解散项目或者公司,甲方公司出现破产、清算,甲方公司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本协议终止。 (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其他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年 月月 日日 年年 月月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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