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全册知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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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课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 (1)作用: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人身关系和财产财产关系。 (2)特点: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 (3)意义:民法强调独立独立人格、平等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是由民法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要素:主体、
2、客体和内容。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义务。 3 法治与德治: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
3、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必要性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 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调整范围: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4、。 3具体内容 (1)平等原则 内涵:民事主体不论职位高低、社会状况如何,在民法面前,所有个体一律平等。 表现: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互不隶属,享有平等的法律人格;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平等;自由平等地协商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地受到保护。 (2)自愿原则 内涵:保障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不被国家权力、其他民事主体非法干涉,享有充分的意志自由。 表现:平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没有强制力影响,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违背自愿原则的,受欺诈方或者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予以撤销。 (3)公平原则 内涵: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
5、要求:对利益或损害的分配在主观心理上应持公平的态度;反对暴利,要求民事活动的结果不能显失公平,否则就应以公平为尺度加以平衡;要求民事案件处理的结果应当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4)诚信原则 内涵:是道德标准的法律化,对于民事活动的公平进行具有普遍的控制作用。 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心存善意、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不做欺诈行为,恪守信用尊重交易习惯;不规避法律和曲解合同条款;正当竞争,反对垄断;尊重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内涵: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要求:对民事主体滥用权利、违反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
6、为进行必要的限制;保护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张扬社会正义。 (6)绿色原则 实质:是民法典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法律导向,符合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正确处理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依据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
7、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提醒: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基础的权利。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是其他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基础。 健康以身体为物质载体,破坏身体完整性,通常会导致对健康的损害。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应给予受害人或其家属以财产和精神赔偿。 提醒:法律意义上的健康包括生理和心理健康,生理健康是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心理健康是心理状态的良好表现。对于
8、心理健康多通过精神损害赔偿的办法进行保护,只有当精神损害影响心理健康时才得以成为健康权客体上的健康。 2范围 (1)自然人:享有生命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身份权。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要求 (1)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4意义: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二、姓名肖
9、像受保护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依据: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2)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 (3)表现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父母决定其姓名。 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笔名、艺名、网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想一想 某中学高一学生林某,嫌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土气了,所以想给自己换个名字,请
10、问可以吗?如果林某对所改的姓名仍不满意,还可以频繁更改吗? 提示:要具体分析林某的年龄情况。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年满十八周岁可以更改姓名。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的,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因而不宜频繁更改名字。 2肖像权 (1)含义: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比较:姓名权与肖像权 提醒:在现实生活中有重名的现象,
11、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 提醒: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 (1)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要求: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 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比较:名誉权与荣誉权 (1)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
12、、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 (2)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 (3)荣誉称号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对荣誉获得者的高度评价,因而与名誉有联系。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2隐私权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活动、私密信息信息。 (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
13、开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意义 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提醒:公民享有姓名权、肖像权、住址、住宅电话、身体肌肤形态的秘密,未经许可,不可以刺探、公开或传播;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窥视、摄影、录像,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入、窥视或骚扰;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者除外;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不受刺探或非法公开,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受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利用;公民的社会关系,
14、不受非法调查或公开;公民的档案材料,不得非法公开或扩大知晓范围;不得非法向社会公开公民过去的或现在纯属个人的情况等;公民的任何其他属于私人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可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利用。 3公民人身权的比较 法律允许 法律禁止 生命健康权 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
15、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 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权 隐私权 法律保护自然人的隐私,保障私人生活安宁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提醒: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 第二课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1 保障各类物权保障各类物权 一、定分止争一、定分止争
16、所有权所有权 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1)财产制度 作用: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 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稳定与发展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财产权 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经济收益的权利。 范围:包括所有权、他物权他物权。 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保护财产权的措施: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
17、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2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处分的权利。 (2)分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3)取得方式 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才能取得所有权。 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 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
18、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4)共有关系:由多人对同一财产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提醒: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3)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所有权变动,以交付动产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生效,且登记之后,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物尽其用二、物尽其用他物权他物权 1他物权 (1)含义:所有权之外
19、的物权。 (2)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3)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物尽其用。 2用益物权 (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自法律文书生效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自继承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2)分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位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财产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0、附属设施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土地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意义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生活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所有权相联系 保障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补偿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
21、建设用地使用权 3.担保物权 (1)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想一想 买房时办理按揭贷款,急需用钱时在典当行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换取相应的资金。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 提示:前者是抵押,后者是质押。 比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性质 都是主权利, 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
22、 具有从属性,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目的 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 实现商品的价值 标的物 主要是不动产 不限于不动产 特征 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 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拓展: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 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时,就达成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
23、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则必须占有质物。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动产。 提醒:用益物权不是一种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2.2 尊重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 一、保护创作一、保护创作著作权著作权 1知识产权 (1)含义: 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 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或者商标、 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2)内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商标权等。 (3)意义: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全社会形成以科技创新科技创新为核
24、心的全面创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2著作权的含义和内容 (1)含义: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2)内容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提醒: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一是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表现不与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不是抄袭、剽窃或者篡改他人作品。
25、二是可复制性,复制形式包括印刷、录制、摄影、绘画、表演等。 3著作权保护 (1)表现: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侵权权。 (2)期限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 50 年年。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 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作品发表后 50 年年, 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 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3)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提醒:保护期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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