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部编版六年级上道德与法治全册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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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部编版六年级部编版六年级上上道德与法治期末复习资料道德与法治期末复习资料 一、我们的守护者一、我们的守护者 (一)感受生活中的法律 1.我们生活在法律中,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权利,规定了我们的义务。协调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2.法律由国家制定和颁布,具有强制力和权威性。所有社会成员都要遵守法律,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3.在法律的规定下,我们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权利。 4.道德与法律,是基本的社会规则。根据宪法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把孝道正式写入法律。 明确规定 “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 。 5.法律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合法
2、权益,维护公共秩序。法律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保障社会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大到国家的政治生活,小到个人的家庭生活,处处都有法律的身影。 6.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民法是维护人们日常生活秩序的主要法律。 7.民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名誉,保护我们的房屋、用具、储蓄,民法指导人们签订和履行合同,调整生产、贸易、消费等社会关系。 8.行政法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督促其履行自己的职责,管理公共事务,为公众提供服务。 9.法律作用大:法律如同指南针,告诉我们行为的方向。法律保障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法律督促我们积极承担起对他人、社会和国家的责任。法律如同尺子,衡量我们行为的对错。合法的行为受到保护,违
3、法的行为受到制裁。 法律如同武器,是保护我们的坚强盾牌。当我们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经济困难,可以通过法律援助,获得政府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人人依法享有权利,人人依法履行义务。 (二)宪法是根本法 1.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宪法也规定了行使国家权力的各个国家机关,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权威、法律地位。 2.我国现行宪法是 1982 年 12 月 4 日颁布的。2014 年,我国将 12 月 4 日设为国家宪法日,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浴血奋斗的结果。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让宪法意识植根人心,这正是忠于宪法、维护宪法的具体体现,更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有助于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4.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管理国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5.国家宪法日一年只有一天,但是我们对宪法的认识不能止于这一天。通过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我们能更好地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在社会生活中,我们更要做到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保证宪法
5、实施。 6.在法律体系中,宪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不同,它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就如同树根,其他法律就好比繁茂的枝叶。 7.宪法是国家总章程,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其他法律只规定社会生活某些方面的内容。 8.在我国,其他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9.我国宪法保护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防止国家机关滥用权力。任何公民在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 10.一个国家必须有一个最高的法律权威, 任何人都必须在这个权威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个权威就是宪法。 11.树立宪法权威,要求我们:必须掌握宪法知识。了解宪法如何规定
6、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体会宪法在国家和国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知道宪法是我们行动的根本依据。 12.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没有超越宪法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应该得到追究。 二、我们是公民二、我们是公民 (一)公民意味着什么 1.在家里我们都是孩子,在学校里我们都是学生,在商场里,我们都是顾客,我们的身份在不同的场合会发生变化,但是有一个身份是共同的,那就是公民。 2.公民身份标志着个人作为国家成员的资格,与国家密切相关,即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凡是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3.国籍取得的方式:以出生的方式取得;以申请加入的方式取得。 4.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并具备一定的条件,可以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5.我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国公民具有法定条件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6.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持社会秩序,国家为每个公民确定了公民身份号码每个公民唯一的、终生不变的身份代码。 7.公民身份号
8、码由 18 位数字组成, 各有不同的含义: 第 16 位是地址码; 第 714位是出生日期码;第 1517 位是顺序码;第 18 位是校检码,如果校检码为 10,用 x 代替。 8.我国居民身份证的使用年限: 未满 16 周岁的公民自愿领取身份证的, 有效期为5 年;1625 周岁的,身份证有效期为 10 年;2645 周岁的身份证有效期为 20年;46 周岁以上的,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 9.日常生活中,警察基于履行职责的需求,依法有权查验居民的身份证,我们必须配合,这是我们作为公民的法定义务。 10.居民身份证上有姓名、生日、家庭住址等信息,应注意保密,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后被不法分子利用,损害
9、自己或家庭的利益。 (二)我是中国公民 1.中华民族是智慧、勤劳、勇敢的民族,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举世瞩目。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做出自己的贡献,是我们作为中国公民的使命。 2.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到海外留学、务工和执行公务的人也越来越多。中国公民不仅应当在中国境内遵守法律,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学习、工作和旅游时也应当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3.护照是我们在海外证明中国国籍和中国公民身份的证件。 4.中国是世界上侨民最多的国家,侨民散布全球各地,保护侨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之一。 2014 年 9 月 2 日,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1230
10、8”24 小时热线电话正式开通,我国公民在海外遇到紧急情况,可以拨打“12308”热线电话求助。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是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国家应充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让人们可以安心地工作、学习和生活,让每个公民在困难时获得帮助。 2.权利不是绝对的,而是有界限的。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因此,我们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能滥用权利。 3.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1、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我国现行宪法于 1982 年12 月 4 日颁布,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既有对国家、社会的义务,也有对家庭的义务。 4.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也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5.公民履行义务既包括做法律规定我们必须做的事,如纳税,服兵役,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权利,也包括不做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如不偷别人的财物,不伤害别人,如果我们不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12366” ,纳税人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
12、,查询有关税收的法律和政策,咨询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领、申报纳税,举报税收违 法行为。 (四)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人权是每个人作为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 2004 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要求我国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保护和促进人权。 2.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全面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总体上实现了小康,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 3.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需要
13、世界各国的共同参与。 目前, 我国已经参加了 20 余项国际人权条约, 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义务, 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和合作,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4.每年的 12 月 10 日是世界人权日。 5.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五大目标: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充分保障各类特定群体权利;深入开展人权教育;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工作。 三、我们的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有哪些 1.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统称。宪法是确定国家机构的最高法律依据。学校、医院、银行、邮局等单位不享有宪法规定的职权,不属于国家机构。 2.国家的正常运转需要通过国家机构实现, 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国
14、家机构的保障。 3.国家机构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在全国范围内行使职权,地方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在所在区域内行使职权。 (二)国家机关的职权 1.不同的国家机关名称不同,职权也不同。宪法是规定国家机关职权的根本法律依据。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 。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3.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它代表国家在经济、社会等领域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提供公共服务。人民政府包括政府自身及所属工作部门,这些部门行使政府的具体职能,我们经常会与
15、它们打交道。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5.司法是解决社会争议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6.我国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 人民检察院: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 (三)国家机关的产生 1.我国人口众多,不可能每个人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 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16、地方人民政府正职和副职、地方监察委员会主任、地方人民法院院长和地方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均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元首,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 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行政机关,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最高军事指挥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的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 3.每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都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 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每一届全国人民
17、代表总数不得超过 3000人,每届任期 5 年,每年第一季度召开会议。 5.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6.一府一委两院:一府在地方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中央指国务院;一委在地方指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在中央指国家监察委员会;两院在地方指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中央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2.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如乡镇级、县级人大代表的产生。 3.间接选举: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如市级、省级、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 4.选举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选票代表一种民主权利。 5.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
18、届选举是全体选民行使选举权的重要体现。 6.选举资格: 我国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五)我们是场外“代表” 1.关心国家大事,不仅仅是人大代表的职责,其他公民也可以积极建言,参政议政。也不仅仅是成年人的事,作为小学生的我们也要积极参与。 2.参政议政的好处:有利于政府听取广大人民的意见,更好地实现民主、科学决策,管理好国家事务;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愿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权力行使有边界 1.行政机关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
19、可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行政机关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没有授予的权力,行政机关就不能行使。 2.不同的行政机关有各自的职权范围,如办理户口应该去当地的公安部门,为子女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家长应当去户籍所在地的医疗保障部门。 3.“一站式”行政服务中心:政务超市,不同区域代表不同的行政机关,承担着办理不同业务的职能,人们来这里办理业务到相应的区域就可以。 4.“12345”公共服务系统,是政府“听民情、解民困、分民忧”的新平台。设置“12345”热线电话,以“有求必应、有问必答”为目标,整合各部门非紧急报 警类服务,形成一号牵头,多线联动,24 小时受理, “一站式”公共热线服务。 (七)权
20、力运行受监督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法律要求,保持同公民与社会的联系,倾听意见,接受监督,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职责。 2.权力监督的方式: 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 民主监督、 司法监督、 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互贯通。 3.监督行政机关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等合法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 4.政府公报:由政府机关出版发行的以登载法令、方针、政策、宣言、声明、人事任免等各类政府文件为主要内容的连续出版物。 5.不论年龄大小,都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他们的违法失
21、职行为提出申诉、 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但不能诬告陷害, 要尊重事实。 (八)权力违法必追责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便是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四、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四、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一)我们是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 1.在我国,未满 18 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18 周岁以上的公民为成年人。 2.根据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未成年人超过我国人口数量的五分之一。 3.有些法律规
22、定达到一定的年龄才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小学入学年龄为 67 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规定 8 周岁是无行为能力与限制行为能力的分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12 周岁为准许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最低年龄。 (二)专门法律来保护 1.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法律保障,已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议题。我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以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2.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
23、务教有法是我国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提高全民族素质而制定的法律, 于 1986 年通过,经 2006 年和 2015 年两次修正。强调教育公平、教育均衡的理念,关注弱势群体的受教育问题是这部法律的重要特点。 4.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作用:义务教育关乎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义务教育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各项合法权利的法律。该法于 1991 年通过,明确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4、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制定的法律。 7.从世界范围看,青少年犯罪已经呈现出低龄化、手段智能化、团伙性和暴力性犯罪增多的特点。 (三)特殊关爱助我成长 1.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2.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未成年人生活、成长的主要场所。未成年人应当听从父母的教导,孝敬父母,成年后,还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4.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外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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