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设备实施细则
《6-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设备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6-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设备实施细则(43页珍藏版)》请在七七文库上搜索。
1、编号:XK09-00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直播卫星专用设备产品部分)2018-公布 2018-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发证产品及标准1第三章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3第四章 产品检验报告.8第五章 企业实地核查6第六章 证书许可范围7第七章 附则8附件1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设备产品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9附件2 企业核查时准备书面材料清单15附件 2-1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图16附件2-2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表17附件2-
2、3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场所示意图18附件2-4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设备表19附件2-5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检验设备表20附件2-6 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表21附件2-7 产品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清单22附件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23附件4 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和建议改进条款汇总表31附件5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32附件6 本实施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33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直播卫星专用设备产品部分)第一章 总
3、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许可的实地核查、产品检验等工作,应与通则一并使用。第三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
4、播卫星专用产品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证。第二章 发证产品及标准第四条 本细则发证产品定义、范围及单元划分(一)定义: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指一切能够用来接收由直播卫星转播的电视及广播节目信号,并能对这些信号进行处理输出符合电视机所需的视频、音频或数据信号的装置。(二)范围: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一般包括: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三部分。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是指用来接收直播卫星电视广播信号的装置。产品多为金属抛物面结构,能够将抛物面区域范围内的直播卫星电视信号聚焦到抛物面所在焦点处,提高接收的信号电平。随着技术的发
5、展和应用需求,出现了用于海上船舶的船载天线。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俗称高频头),是指将卫星电视天线会集的卫星电视信号接收后进行低噪声放大、下变频、中频放大以进一步提高信号电平并转换成合适的输出接口的装置。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是将经室外单元送来的卫星电视信号进行解调解码,输出符合电视机要求的视频、音频信号的装置。有时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也叫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器、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等。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应不具备接收解调解码DVB-S和 DVB-S2技术体制的卫星电视信号,仅能解调解码ABS-S技术体制卫星电视信号功能。按企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生产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
6、专用产品,属于本细则列出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范畴或适用范围的,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取证。(三)单元划分:本细则规定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划分为3个产品单元 见表1。表1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单元划分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1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抛物面天线船载天线2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3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标清型接收机高清型接收机第五条 本细则的发证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见表2。表2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执行标准和相关标准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标准相关标准1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抛物面天线SJ/
7、T 11387-2008/XG1-2009直播卫星电视广播接收系统及设备 (电子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工科2009第57号)1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2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船载天线SJ/T 11387-2008/XG1-2009直播卫星电视广播接收系统及设备 (电子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工科2009第57号)1GB/T 2423.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 2GB/T 2423.17-2008
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3GB/T 2423.38-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R:水试验方法和导则 ;4GB/T 2423.10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倾斜和摇摆 ;5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6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2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SJ/T 11387-2008/XG1-2009直播卫星电视广播接收系统及设备
9、(电子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工科2009第57号)1GB/T 2423.38-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R:水试验方法和导则 ;2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3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3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标清型接收机SJ/T 11387-2008/XG1-2009 直播卫星电视广播接收系统及设备 (电子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工科2009第57号)1GY/T 278-2014 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加密标清定位型)技术
10、要求和测量方法;2GY/T 279-2014 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标清卫星地面双模型)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3GD/J 064-2014 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标清可升级成高清型)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4GD/J 065-2015 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标清可升级成高清卫星地面双模型)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 5GB/T 13837-2012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6GB 8898-201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7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 低温; 8GB/T 242
11、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B 高温 ;9GB/T 2423.3-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Cab 恒定湿热试验; 10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11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高清型接收机注: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第三章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第六条 凡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的企业应具备
12、本条款规定的基本生产条件,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及检验项目。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及检验项目具体要求见表3-1至表3-3。表3-1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应具备的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设施名称设施要求1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抛物面天线1.天线反射面生产车间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厂房船载天线1.天线反射面生产车间2.总装车间3.检验工位或检验室2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1.贴片生产车间2.总装车间3.检验工位或检验室有独立的并可控温湿度条件的贴片生产车间3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标清型接收机1. 1.
13、贴片生产车间2. 2.插件及总装车间3.检验工位或检验室有独立的并可控温湿度条件的贴片生产车间高清型接收机表3-2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应具备的生产设备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设备名称设备要求1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抛物面天线1.天线面成型设备及模具2.蒙皮拉伸设备(适用于大口径天线)与生产产品相适应船载天线1.天线面成型设备及模具2.总装生产线与生产产品相适应2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1.锡膏印刷机、贴片机、回流焊设备1. 2.总装生产线3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标清型接收机1.锡膏印刷机、贴片机、回流焊设备2.插件生产线3.波峰焊设备4.总装生产线高
14、清型接收机注:1.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应是企业自购的、资产归申证企业所有的设备;2.本表为企业应具备的基本生产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要求。表3-3-1 企业生产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产品应具备的检验设备及检验项目序号产品单元检验项目依据标准及条款检验设备精度或测量范围1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结构和工艺反射面厚度SJ/T 11387-2008/XG1-2009直播卫星电视广播接收系统及设备 (电子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工科2009第57号) 4.2.3.2千分尺或游标卡尺0.02mm表面精度均方根误差SJ/T 11387-2008/XG1-2009直播卫星电视广播接收系统
15、及设备 (电子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工科2009第57号) 4.2.3.3塞尺样板0.01mm0.01mm直播卫星节目接收功能实地收看SJ/T 11387-2008/XG1-2009直播卫星电视广播接收系统及设备 (电子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工科2009第57号) 3直播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注:本表为企业应具备的检验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表3-3-2 企业生产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产品应具备的检验设备及检验项目序号产品单元检验项目依据标准及条款检验设备精度或测量范围2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直播卫星节目接收功能实
16、地收看SJ/T 11387-2008/XG1-2009直播卫星电视广播接收系统及设备 (电子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工科2009第57号)3直播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常温电性能振幅/频率特性SJ/T 11387-2008/XG1-2009直播卫星电视广播接收系统及设备(电子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工科2009第57号)4.3.6信号源频谱分析仪网络分析仪频率精度:110-7幅度精度:0.5dB频率精度:110-7幅度精度:0.5dB幅度精度:0.5dB源输出电平精度:1.0dB(功率为0dBm时)带内任意接收频带内增益波动功率增益一本振频率容差镜像干扰抑制比相
17、位噪声注:本表为企业应具备的检验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表3-3-3 企业生产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产品应具备的检验设备及检验项目序号产品单元检验项目依据标准及条款检验设备精度或测量范围3直播卫星数字电视 接收机直播卫星节目接收功能实地收看SJ/T 11387-2008/XG1-2009直播卫星电视广播接收系统及设备 (电子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工科2009第57号) 3直播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直播卫星电视接收天线、直播卫星一体化室外单元)安全性绝缘电阻GB 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10.3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压输出(2%设定值+3V)
18、抗电强度GB 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10.3抗电强度测试仪电压输出(2%设定值+5V)注:本表为企业应具备的检验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第七条 申请发证、证书延续、许可范围变更(许可范围变更的情形含:企业迁址,增加生产场所、生产线、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工艺发生重大改变,表3-2列出的设备发生改变)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的,企业应在实地核查前做好准备,根据本细则第六条要求和实际情况填写下列企业资料(见附件2-12-7),实地核查时提交审查组现场核查。企业涉及多场所的均应分别填写。(一)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主
19、要工艺流程图 (见附件2-1)。(二)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表(见附件2-2)和生产场所示意图(见附件2-3)。(三)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设备表(见附件2-4)。(四)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检验设备表(见附件2-5)。(五)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表(见附件2-6)。(六)产品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清单(见附件2-7)。第四章 产品检验报告第八条 委托检验报告企业提交产品委托检验报告的,应按照申报的产品品种分别提交,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应当覆盖本细则附件1中规定的相应产品的检验项目。有多个生产地址时,每个
20、地址按照产品品种提供相应产品委托检验报告。第九条 型式试验报告企业提交型式试验报告的,应按照申报的产品品种分别提交,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应当覆盖附件1中规定的相应产品的检验项目。有多个生产地址时,每个地址按照产品品种提供相应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第十条 政府监督检验报告证书延续企业提交政府监督检验报告的,应当按照延续的产品品种分别提交。有多个生产地址时,每个地址按照产品品种提供相应产品的政府监督检验报告。 第十一条 企业提交的产品检验报告(委托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政府监督检验报告)的签发日期应为一年以内,判定结论应为合格或符合标准要求。第五章 企业实地核查第十二条 现场实地核查时,企业申请取证的
21、产品应正常生产,相关人员应在岗到位。第十三条 审查组现场对企业申请书及证照等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第十四条 审查组现场按照本细则第七条要求企业准备的所有相关材料(见附件2-12-7)进行核实。第十五条 审查组现场按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3)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形成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和建议改进项汇总表(见附件4),完成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5)。第十六条 审查组现场形成的核查材料和记录包括附件2-12-7、附件3、附件4和附件5。第十七条 实地核查判定原则(一)审查组应对实地核查办法的每一个条款进行核查,并根据其满足生产合格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卫星电视 广播 地面 接收 设备 直播 卫星 专用设备 实施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wenku.com/p-230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