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强降雨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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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极端强降雨应急处置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1.2 编制目的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1.6 应急响应 1.7 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2.2 基层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组织 2.3 现场指挥部 3 应对处置 3.1 防御准备 3.2 处置工作 4 灾后处置 4.1 善后处置 4.2 社会救助 2 4.3 恢复重建 4.4 调查评估 5 支持保障 5.1 队伍与装备保障 5.2 资金保障 5.3 物资保障与避灾场所 5.4 医疗卫生保障 5.5 交通运输保障 5.6 技术保障 5.7 通信与信息保障 6
2、 预案管理 6.1 管理与更新 6.2 预案实施 附录 3 1 总则总则 1.1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抗旱总目标,坚持防汛防台“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原则, 切实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强化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构建我县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有力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走在前列。 1.2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 做好突发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保证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对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
3、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金华市极端强降雨应急处置预案 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规范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极端强降雨天气引发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 1.5 工作原则工作原则 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对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1.6 应急响应应急响应 1
4、.6.1 启动响应启动响应 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县防指可视情启动应急响应: 1)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且预报未来 13 小时仍有 50 毫米以上降雨。 2)两个及以上测站实测降雨量达到或超过 1 小时 70 毫米、3 小时 120 毫米、6 小时 150 毫米,气象部门预报未来 13 小时仍有强降雨; 1.6.2 结束响应结束响应 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视情结束应急响应: (1)强降雨导致的次生灾害已得到有效管控; (2)汛情灾情总体平稳。 1.7 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 县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包括县级各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本部门(单位)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
5、急处置预案。 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和实际或部门职责,将每一项职责任务 5 分解细化、具体化,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基层组织和单位根据实际或职责,可单独编制应急工作手册,或将有关内容融入应急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组织指挥体系 2.1.1 县极县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县政府设立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县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依托县防汛防台抗旱体系运行,由县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承担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县级指挥部职责, 在省市防指和县委、 县政
6、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县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水务政府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府办主任、分管副主任,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局、县国资委、县行政执法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供销社、县红十字会、县建设集团、县交通集团、县水务集团、县供电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委宣传部(网信办) 、县
7、委统战部、县公安局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 6 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县人武部、县自然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 2.1.2 县县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责 (1)县委宣传部(网信办) :负责协调指导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与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监督检查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有关的新闻。 (2
8、)县委统战部:负责指导各类宗教场所等公共建筑安全责任人落实极端强降雨防御等安全管理措施。 (3)县融媒体中心:报道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宣传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知识;及时向社会公众播发强降雨预警信息。 (4)县发改局:组织开展受损能源设施抢修,指导协助灾区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供需信息,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监督、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县重点建设工程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5)县经商局:负责并指导各地极端强降雨天气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监督指导粮食系统防御极端强降雨工 7 作,负责组织救灾应急供应成
9、品粮,保障市场供应;负责成品油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轮换及调运工作。 (6)县教育局:监督指导学校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停课和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工作。 (7)县公安局: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组织对积水道路、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免费通行;协助各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区域群众,负责提供风险区人员和车辆信息。 (8)县民政局:督促指导养老机构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做好因灾生活困难对象的临时救助,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9)县财政
10、局:按规定筹措极端强降雨天气应对处置和抢险救灾补助资金;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管理情况。 (10)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调查、核实、上报自然资源系统因灾受损情况。组织开展因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林业资源损害的调查、评估和恢复工作;监督指导灾后林业救灾恢复;调查、核实、上报自然资源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8 (11)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指导各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辖区内辐射事故的应对工作及原因调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应急监测。 (12)县建设
11、局:牵头协调市政公用领域防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城市防汛排涝、供水危机防御和应急处置,指导城燃企业做好有序供气工作;监督指导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地、居住区地下停车库、市政隧道(地下通道) 、管廊等的安全管理;指导灾后重大项目建设设施安全和灾害损失评估及灾后恢复;监督指导危房排查和农房安全管理;调查、核实、上报建设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3)县交通局:指导公路交通设施安全度汛;监督指导水毁公路设施的修复, 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协助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装备紧急运输;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负责内河交通管制;调查、核实、上报交通运输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4)
12、县水务局:承担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预警;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山洪灾害预警;承担主要江河洪水预报工作;对洪水、暴雨可能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提出防御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江河、重要水工程防洪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和堰塞湖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调查、核实、上报水利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5)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做好农业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 9 急处置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工作;组织县级农作物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农家乐、渔船的安全监督管理;调查、核实、上报农业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6)县文广旅体局:
13、监督指导旅游景区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 (17)县卫生健康局:督促指导医院极端强降雨天气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援和受灾人员心理干预工作,守牢不发生重大疫情底线。 (18)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县应急避灾场所设施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极端强降雨天气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环节和尾矿库、地下矿山的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安
14、全防范措施;负责所属人防工程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的安全管理和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负责抢险救灾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县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9)县国资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企业参与重要物资保供和抗灾救灾工作;参与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工作。 (20)县行政执法局:做好县内大型户外广告牌的极端强降 10 雨天气灾害安全管理工作。 (21)县大数据发展中心:组织、协调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公共和专业数据资源的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的大数据支撑;负责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
15、急处置电子政务网络和视频会议系统技术保障。 (22)县供销社:承担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抢险物资的异地紧急调运工作。 (23)县红十字会:提供人道救助;组织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和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援和志愿服务。 (24)县建设集团、交通集团、水务集团:负责落实各自承建、运行管理项目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极端强降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 (25)县供电公司:保障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保障所属电力企业、电力设施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下安全运行;组织抢修水毁电力设施;调查、核实、上报电力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26)县消防救援大队:常备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力量,加强极端强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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