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35页珍藏版)》请在七七文库上搜索。
1、 1 市环境污染和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规范和强化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重、 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
2、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环境事件分级一、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 、重大环境事件(级) 、较大环境事件(级)和一般环境事件(级) 。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 30 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 人以上, 2 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 5 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 3高致病病毒、细菌等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 4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使用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污染事故。 5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 6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 1、2 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7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 5000 立方米(幼树 25 万株)以上的事件,或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 1500 亩以上,或属其他林地 3000 亩以上的事件。 (二)重大环境事件(
4、级)(二)重大环境事件(级)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 50 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事故,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 3 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 1 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2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 1000-5000立方米(幼树 5 万-25 万株)的事件,或毁林开垦、乱占林地、 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 500-1500亩,或属其他林地 1000-3000 亩的事件。 3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5、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4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 5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和进口货物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6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7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因环境污染造成 3000 亩以上农田污染、农业生产直接损失在 500 万元以上,或对种养业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影响严重的事件。 8一、二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 (
6、三)较大环境事件(级)(三)较大环境事件(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的环境污染事故。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三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件(级)(四)一般环境事件(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 3 人以下死亡的环境污染事故。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四、五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 “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 对于上述分级标准中未作出具体规定的突发环境事件
7、,地级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事件等级确认。 二、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标识二、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标识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设置四种颜色的预警标识。 蓝色预警标识表示级突发环境事件。 黄色预警标识表示级突发环境事件。 5 橙色预警标识表示级突发环境事件。 红色预警标识表示级突发环境事件。 三、适用范围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的或者需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潜在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
8、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处理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放射源污染等的特点, 实行分类管理, 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应对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充分发挥地方人民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三)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
9、源。(三)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 6 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重点企业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五、组织体系五、组织体系 (一)应急组织机构(一)应急组织机构 1 1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机构 设立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在市应急办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分室分管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任副主任,相关
10、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领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并进行监督指导;研究决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分析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重要信息、发展趋势;审议、决定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承办市应急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7 2 2应急日常工作机构应急日常工作机构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
11、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3 3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部门是指负责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确定一个应急主管部门和若干应急协管部门。 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主管部门为市环保局。应急协管部门包括: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风景旅游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气象局、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电信局等。
12、应急主管部门(市环保局)的职责是:承担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事项;做好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议;建立专业应急队伍,组织应急预 8 案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乡、镇政府做好环境应急工作。 应急协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的部门预案,协助和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做好应急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具体如下:
13、(1)市经信局:牵头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物资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协助应急主管部门督促工业企业在发生环境事件或可能发生环境事件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包括在保证企业安全的前提下临时停产或部分停产等,以减少或停止污染物排放。 (2)市住建局:协助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协助对建设工地泥浆、粉尘、噪声、振动等污染事故的处理;负责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负责自来水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负责下属单位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3)市交通局:负责制定公路、水路运输抢险预案;负责船舶污染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和处理,负责港口、码头、航道上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组织事
14、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4)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协调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并实施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包括紧急引水、配水、节制水、换水等;负责提 9 供流域水文资料。 (6)市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应急处理;负责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被捕杀或砍伐事故的处理;负责对林业生产领域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监督管理;负责事故造成的林业损失处理提出救助意见并组织实施。 (7)市农业局:负责农药、化肥及畜禽养殖业等造成的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渔业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15、负责对农作物、水产等受污染情况进行调查鉴定并协调处理;负责对农业生产领域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监督管理。 (8)市工商局:负责对商品流通领域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监督管理。 (9)市质监局:负责对商品生产领域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监督管理。 (10)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处理。 (11)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救护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护工作;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建立救护绿色通道,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人员伤亡情况;配合做好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饮用水源的卫生监测;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和疾病防治工作;参与放射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1)市
16、风景旅游局:负责外来旅游人员的疏导工作;负责饭店、宾馆等的应急动员工作; 协助做好宣传及后勤保 10 障工作。 (12)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设立警戒线;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负责治安维护,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负责放射源被盗事故的调查侦破;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保障工作,对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同时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3)市武警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抢险救援,进行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被困人员抢救,阻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进一步扩大,加强冷却、防止爆炸;负责事故
17、现场的局部洗消工作,提供临时应急用水;协助现场应急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14)市气象局:负责应急气象服务,为事故现场提供和预报有关的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5)城市管理局:负责公共设施保障工作;负责有毒有害物质或其它污染物意外排入城市排水、排污系统的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市政管网损坏或人为破坏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配合开展现场洗消、警戒工作。 (16)市电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相关应急指挥保障工作。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市 1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4 4有关类别环境污
18、染有关类别环境污染事件专业指挥机构事件专业指挥机构 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1)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事件应急救援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 (2)重大渔业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由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 (3)重大内河船舶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 (4)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使用和贮运中发生泄漏造成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由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协调。 5 5应急保障部门应急保障部门 (1)应急救援通信保障由电信局负责组织协调。 (2)应急救援涉及的公共设施保障由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 (3)应急救援所需的相关应急队伍保障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协
19、调。 (4)应急事件中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由市民政局负责协调组织。 (5)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市交通局负责协 12 调组织。 (6)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 (7)应急救援物资由市经信局负责协调组织。 (8)应急救援、人员撤离过程中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交通管制和群众疏散工作。 (9)应急救援交通保障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组织。 (10)应急事件中火灾扑灭、泄漏控制、被困人员抢救等工作由市武警消防大队负责。 (11)环境应急所需人员防护由市人防办负责组织。 (12)环境应急装备和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运行经费由市
20、财政局予以安排。 (13)环境应急所需气象数据由市气象局负责提供。 (14)环境应急所需江河水文数据由市水利局负责提供。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保障协助工作。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责任(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责任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预案要求做好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街道城市社区、乡镇行政(自然)村开展自救互救和群防群控工作。 13 (三)环境应急专(三)环境应急专家组家组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聘请防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方面的有关专家组成我市环境应急专家组(附后) 。 专家组的职责是:为区域中长期环境安全规划、信
21、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处置技术的进展等提供意见和建议;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办法、事故损失和生态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根据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参与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响应、处置、保障等工作;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案、决策依据和工作建议等。 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名单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并动态更新。 环境应急专家组专家名单为:周曙光(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郑应建(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夏益忠(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叶剑飞(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22、公司) 、钱晨阳(国际香料香精()有限公司) 、徐丽红(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吴敏华(市环境监测站) 、吴玉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应急联动机制(五)应急联动机制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平时应加强与上级环境应急领导机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工作联系,通报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共同组织应急演练。应急需要时,根据 14 国家有关规定,请求上级环境应急领导机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有关管理部门、保障部门、参与单位必须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职责,互相联动、紧密配合、高效运转。 六、预防和预警六、预防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一)信息监测 1市突发环境事
23、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市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市外、有可能对我市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报。 2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事件、辐射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环保部门负责。 船舶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交通部门负责。 渔业、农业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农业部门负责。 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发生泄漏造成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4、负责。 3环境污染事故安全预警信息监控由市环保局负责,船舶污染事故信息监控由市交通局负责,渔业污染事故信息 15 监控由市农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发生泄漏造成的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市政府,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二)预防工作(二)预防工作 1开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各类污染源、放射源的普查,掌握辖区内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各相关部门负责了解市内外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
25、急预案。市相关部门要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三)预警及措施(三)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一般(级) 、较重(级) 、严重(级)和特别严重(级) ,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当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 16 下措施: 1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实行日夜值班制度。 2发布预警公告。蓝色预警由区、县(市)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市政府负责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环境污染 生态 破坏 突发 公共 事件 应急 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wenku.com/p-2346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