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友好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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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娩友好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为保障优化生育政策实施,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改善孕产妇就医分娩感受,根据XX市卫生健康委分娩友好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认真落实XX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在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做好院感防控的基础上,强化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高质量分娩友好服务供给,保障三孩生育政策顺利实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二、工作目标巩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成果,推广应用分娩友好服务
2、新理念、新技术,在全区各级各类助产机构(含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综合医院、XX保健院及妇产专科医院)实施分娩友好服务提升行动,加强产科优质医疗服务供给,普及椎管内分娩镇痛、导乐分娩、陪伴分娩等服务,帮助孕产妇减轻分娩恐惧心理,提升分娩就医体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到2025年,全区各级各类助产机构实现以下目标:助产机构孕妇学校开设率达到100,在院建档孕妇听课率达到90以上。所有助产机构均能提供分娩友好服务(椎管内镇痛分娩、陪伴分娩、导乐分娩),供孕妇自愿选择。三级助产机构椎管内分娩镇痛率达到60%以上,二级助产机构椎管内分娩镇痛率达到40%以上。三、行动内容(一)加强宣传教育,努
3、力消除分娩恐惧心理1. 开设孕妇学校。各级各类助产机构均要开设孕妇学校并规范管理,完善孕妇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设施、设备及师资人员配备。到2023年,助产机构孕妇学校开设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助产机构孕妇学校开设率达到100%。2. 规范宣教内容。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要根据孕产期宣教核心信息,结合实际编写教案。教学内容应包括孕产期相关政策、妊娠风险筛查、产前检查重点及注意事项、孕期体重管理、孕期常见不适及处理方法、孕期安全用药、孕期健康生活方式、分娩方式选择与分娩镇痛、产褥期保健、母乳喂养、新生儿保健等内容,特别要加强孕产期心理保健及分娩技能培训,有条件的要添加模拟产房待产、模拟自然分
4、娩等培训环节,使孕产妇提前熟悉分娩环境,努力消除分娩恐惧心理。3. 保证人人参培。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要加强孕妇学校的管理,合理安排授课时长及频次数,每次授课时间不少于40分钟,每月不少于4次,各助产机构要在产检时充分告知参加孕妇学校学习培训的重要意义,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方法,提高孕妇知晓率和参培率。到2023年,各助产机构在院建档孕妇听课率(进入孕妇学校听课至少1次的孕妇数/分娩数)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在院建档孕妇听课率达到90%以上。(二)普及分娩镇痛,着力减轻产妇分娩疼痛4. 推广无痛分娩。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要以常规化提供椎管内分娩镇痛服务为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分娩镇痛技术管理
5、规范(详见附件1)各项要求,配齐设施、设备及麻醉人员,开设分娩镇痛咨询门诊,提供全天侯分娩麻醉,确保孕产妇随时能够享受高品质、安全、舒适的分娩镇痛服务。到2023年,辖区内三级助产机构椎管内分娩镇痛率达到50%以上;二级助产机构椎管内分娩镇痛率达到30%以上。到2025年,辖区内三级助产机构椎管内分娩镇痛率达到60%以上,二级助产机构椎管内分娩镇痛率达到40%以上。5. 加强质量控制。区卫生健康局将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统一管理。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要切实加强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的规范应用,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详见附件2)规定,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6、优化服务流程,组建产科、新生儿科、麻醉科密切合作的分娩镇痛服务团队,确保分娩镇痛医疗质量和安全。6. 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产科、助产、麻醉等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依托省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麻醉相关协会学会,建立省级培训基地,常态化开展分娩镇痛技术专项培训。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要做好院内相关专业医务人员(麻醉科、产科、儿科医师、护士及助产士)的培训和临床演练及考核,使其熟练掌握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7. 做好激励引导。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要将分娩镇痛服务相关指标纳入对相关科室的绩效考核,建立奖励激励机制,落实薪酬制度改革,合理分配开展分娩镇痛服务的产科、产房、儿科、麻醉科等关键科室收入,提升分娩镇
7、痛服务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绩效水平,调动医务人员开展分娩镇痛工作的积极性。(三)提倡人性化服务,积极构建产时友好氛围8. 规范导乐分娩。鼓励各级各类助产机构积极探索导乐分娩机制,加强产房导乐(助行)车、按摩器具、导乐球(分娩球)、音乐播放器等导乐器材配备。规范开展导乐人员专业培训,以按摩、呼吸调节、自由体位、催眠、音乐疗法等为主要内容,提供分娩全过程友好服务支持,缓解产妇紧张焦虑情绪。9. 鼓励分娩陪伴。鼓励各级各类助产机构积极提供分娩陪伴、待产陪伴服务,允许产妇自愿选择伴侣、亲属作为陪伴者,有条件的也可由有经验的助产士(护士)提供分娩陪伴。要健全待产陪伴、分娩陪伴服务相关制度,强化陪伴人员闭环
8、管理,做好对非医学专业分娩陪伴者的培训,切实提升陪伴对产妇分娩的支持作用。(四)强化安全保障,全力维护母婴生命安全10. 加强分娩管理。在全区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要健全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夯实院长工作职责,健全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小组,强化危重救治专项技能培训和产房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将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畅通危急重症转诊绿色通道,建立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网络。加强产科医疗质量控制和感染防控,着力减少阴道分娩并发症,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11. 强化新生儿保健。各级各类助产机构
9、要建立高危妊娠分娩前产儿科会诊制度,可预知的高危分娩现场新生儿科医生到场率达到100%,不可预知的按照急会诊时限准时到达。全面推广新生儿复苏技术,每个分娩现场均有1名经过培训的新生儿复苏专业人员。积极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提倡胎儿娩出后应彻底擦干、延迟断脐及30分钟内母婴皮肤接触,促进产妇早开奶。多举措促进母乳喂养,将母乳喂养咨询指导贯穿孕期、产时和产后各项服务全过程,到2025年,在院新生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0%以上。12. 做好产后保健。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要强化产后保健服务供给,利用多种形式和适宜的方法,提供规范、系统和连续的产褥期保健服务。要强化产后访视和风险评估,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
10、作用,扩大推拿按摩、针灸、药浴等中医药服务在产后康复方面的应用。指导产妇分娩后及时采取避孕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合理控制生育间隔。(五)改善设施条件,营造分娩温馨舒适环境13. 优化流程布局。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要强化产科门诊诊区布局,保证产科门急诊医务人员充足,门诊实现“一医一思一论宝”,并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做到就诊区域与抽血室、胎心监护、心电图、超声等常用辅助检查科室及缴费窗口(一体机)等在同一诊区或同一楼层,通过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方式,缩短孕妇挂号、缴费、取药排队等候时间。14. 改善住院条件。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要持续改善住院分娩条件,增加房屋、设备及人员配备,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产科
11、病房以单人间和双人间为主,非单人间病房应配备隔离帘,提供相对独立的空间。鼓励提供单间产房、家化产房,非单间产房应设有保护隐私的相应设施。要加强病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探视和陪护制度,为住院产妇创造安静、整洁、舒适、安全的住院分娩环境。15. 强化便民服务。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要结合孕妇生理和心理特点,改善孕妇就诊区域环境,营造温馨氛围。同时,要完善院内无障碍设施,适当增加产科候诊区域女性卫生间,有条件的要在门诊设置哺乳室。强化自助服务设备配备,全面提供自助打印、网络查询、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的查询服务,落实同级别助产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面预约诊疗,到2025年,产科
12、预约诊疗率达到70%以上,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达到90%以上。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提升设施设备,并由机构主要领导牵头,夯实具体部门及人员责任,确保行动任务落到实处。(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分娩友好服务提升行动,扩大社会知晓率,提高群众认知度,营造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娩友好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工作,建设一批母婴友好(分娩友好)服务示范单位,树立行业标杆和典范,切实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三)加强指导考评。区卫健局将把分娩友好服务提升行动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强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和考评
13、。市卫健委将成立分娩友好服务提升行动市级专家组,加强对各县区的技术指导,并适时组织对各地实施分娩友好服务提升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的单位将予以严肃处理。附件:1. 分娩镇痛技术管理规范2. 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附件1分娩镇痛技术管理规范为规范分娩镇痛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作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椎管内分娩镇痛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本规范所称的分娩镇痛技术,是指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主要包括硬膜外腔镇痛、蛛网膜下腔镇痛、蛛网膜下腔-硬膜外腔联合镇痛等诊疗技术。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椎管内分娩镇痛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二)二
14、级、三级综合医院、XX保健院或者妇产专科医院,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椎管内分娩镇痛相关的诊疗科目。(三)对开展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医疗机构设备、设施的基本要求:1. 具备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临床工作的基本设施:具有完善消毒条件的独立操作空间,按照院内感染控制制度对产房的要求进行院感监测与管理。2. 具备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临床工作的基本设备:多功能监护仪;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鼻吸氧管、吸氧面罩;吸引设备包括负压吸引器、吸引管、吸痰管;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气管插管设备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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